杭州一男子通過圓通寄11部華為手機,保價10萬,快遞被燒只賠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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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們在郵寄東西的時候,都會找自認為可靠的快遞公司,如果是貴重的東西,還會考慮要不要保價,給快遞購買一份保障。畢竟保價之後的快遞,要是被損壞,賠償的金額也是有標準的。王先生在杭州一家直播公司工作,10月29日,老闆叫他把11部用於直播的手機寄到成都分公司。在確認快遞被燒毀之後,王先生找到圓通公司索賠。圓通說這11部手機沒有貨物價值證明,只願意賠償八千塊錢。

我們在郵寄東西的時候,都會找自認為可靠的快遞公司,如果是貴重的東西,還會考慮要不要保價,給快遞購買一份保障。畢竟保價之後的快遞,要是被損壞,賠償的金額也是有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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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500元郵寄11部手機

王先生在杭州一家直播公司工作,10月29日,老闆叫他把11部用於直播的手機寄到成都分公司。手機是華為P40 Pro,手機都是用過的,是公司今年三月份買的,從當時的收據上看,每一臺手機單價為6800元,11部總共是74800元。

在寄手機的時候,王先生當著快遞員的面把每一部手機都試過,確定沒有問題之後才交給快遞員,由快遞公司打包發出去。

王先生當時找的是圓通公司,快遞員取走快件後,他想了想還是不放心,特意購買了保價服務。按照最高保額十萬,快遞公司收取了500塊錢保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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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被燒毀快速公司只願意賠償8000元

從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看到,當時他告訴快遞員保價10萬,快遞員隨後發來費用明細,保費500元,快遞費69元,並且配上包裝好的包裹圖片。

沒想到快遞發出去之後,意外真的發生了。10月30日之後,快遞物流資訊一直沒更新,從11月1日到2日,王先生都在和圓通快遞官方客服聯系。

客服經過後臺査詢,說運送快遞的車輛發生了事故,快遞全部被燒毀了。在確認快遞被燒毀之後,王先生找到圓通公司索賠。對方的答覆讓他難以接受。

圓通說這11部手機沒有貨物價值證明,只願意賠償八千塊錢。這樣的解決方案,王先生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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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通明文規定單票總價值只賠三萬

王先生覺得很奇怪,自己明明保價了10萬,為什麼不能足額賠償。現在王先生的要求也不是很過分,讓快遞公司按照當初實際價格賠償,畢竟手機丟了,公司還得重新購買。

針對王先生的講述,記者陪同他來到了圓通快遞的網點。當時收件的快遞員說圓通有明文規定,單票總價值只賠三萬,東西燒毀了他自己也承認,因為圓通只作為承載方,自己是作為收件業務員,老闆的意思是多出來的錢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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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承認自己工作失誤

記者査詢後發現,圓通保價服務有明確規定,單件快遞保價金額最高為3萬元,最多也只能賠償3萬。但此前,王先生說自己保了10萬,這又是怎麼操作的呢?

快遞員說他當天收了快遞之後,就問了經理保價10萬的單子能發嗎,經理一開始沒回復,等快遞運輸車發車之後經理才回復說希望不要出事。

由於自己的工作失誤,給王先生的快遞超額保價了,系統並不認可也沒有通過,發生意外之後,系統顯示王先生的快遞未保價。客服囙此提出了8千的賠償。不過現在公司也有了新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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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公司賠償三萬剩下七萬快遞員和寄件人承擔

公司規定單票價值只賠三萬,這剩下的七萬塊錢,快遞員說他們認了,多的部分他和王先生來承擔。對於這個解決方案,王先生還是不接受。

王先生說這件事他沒有半點責任,發生了意外卻讓自己來承擔風險,自己當初保價就是為了避免風險的,現在讓自己也承擔,那就意味著自己賣的保價服務就沒什麼作用了。王先生堅持按照手機原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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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建議

針對這件事,律師表示快遞員在這件事中存在一定的工作失誤,在協商過程中,王先生的實際經濟損失,如果直接按照原價來賠償,可能會存在一定的有失公平的地方。

畢竟手機使用了那麼久,在這段時間的折舊需要被考慮進去。在折價的基礎上,雙方進行協商會更加的合理。聽了律師的建議,王先生表示願意和快遞公司繼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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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一致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王先生同意最低賠償六萬,快速公司也同意了,圓通總部賠償三萬,剩下的三萬由快遞員和網點一起承擔。

08

自己的責任不能讓客戶買單

事情最後也算是圓滿得到了解决。本來這件事就是快遞員工作失誤造成的,如果快遞員知道單票總價值只賠三萬,也就不會讓王先生購買這麼高額的保價,肯定會如實告知。意外誰也不想發生,既然發生了,那就應該按照保價的金額賠付。

一開始,快遞公司竟然讓快遞員和王先生來承擔這剩下的7萬塊錢損失,不知道是出於什麼樣的解決方案,客戶花錢買保價,本來就是為了避免風險的,出了事還讓自己來承擔,這和沒有購買保價有什麼區別。自己的責任不能讓客戶買單。不然失去了聲譽,只會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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