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正式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將持續推進完善從“一張床”“一間房”到“一套房”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和“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制度。
在昨天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副市長湯志平表示,實施意見聚焦新市民、青年的租賃需求堵點、痛點和難點,精准設計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公租房、組織租賃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類租賃住房中符合條件的房源,統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
按照今明兩年“多做快做”的總體安排,2021—2022年,上海計畫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24萬套(間),完成“十四五”目標總量的一半以上。
15項政策引導各類主體參與
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實行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為引導各類主體積極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實現永續經營,實施意見明確了15項支持政策,其中落實國家支持政策12項,上海新增支持政策3項。
規劃土地方面,全面落實國家明確的5種建設通路。一是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二是支持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允許土地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但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管道。三是支持利用企事業單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允許不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四是支持產業園區中產業類項目按照不超過15%用地面積配建,並鼓勵將各項目的配建比例集中起來統一建設。五是供應居住用地新建、配建。
水電氣價格執行民用標準
稅費方面,上海加快落實國家明確的4項支持政策,大幅降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成本。一是用好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二是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三是對符合條件的出租住房,减按1.5%徵收增值稅、减按4%徵收房產稅。四是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價格執行民用標準。
金融方面,落實長期貸款、發行債券和發行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3項國家支持政策,拓寬融資管道,解决保障性租賃住房持有經營期間中長期融資難題。此外,上海新增3項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引導中央在滬企業,市、區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在符合規劃前提下,通過多種方式建設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對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國企,有針對性地優化考核評估機制,進一步發揮好國企的主力軍作用。二是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就地享受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三是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全面納入都市網格化管理、社區管理服務和物業服務範圍。
實施意見發佈後,相關部門還將就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規劃供地、非居住房屋改建、產業園區配套建設、電力設施改造、租賃管理等方面製定6個配套細則;到今年底,基本形成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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