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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天津市人社局印發
《關於簡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决定進一步簡化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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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
一、取消退休手續中各區人社局的審批環節,由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直接辦理退休手續並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的範圍、條件、待遇計發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說明》,用於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前,核對本人參保繳費資訊。
四、參保人員可通過天津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天津人力社保”APP、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通路獲取《信息核對單》。其中,辦理提前退休的參保人員,在相關部門稽核通過提前退休之月獲取;其他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12個月獲取。參保人員對《信息核對單》記載的資訊進行核實,存在抗告的,可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說明》,到區人社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修改。
五、用人單位或存檔機构(以下簡稱“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申報辦理退休手續,應在辦理退休減員的同時,列印《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並交給本人進行核對。參保人員對本人參保資訊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申請退休,申報單位在參保人員簽字確認的《退休申報錶》上簽字並加蓋印章後,將申報材料提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核定支付。
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據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核對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中記錄是否準確。核對無誤的,現場辦理退休手續,出具《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定錶》,同時發放《天津市企業職工退休證》。申報單位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留存《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定錶》。
七、參保人員退休前被用人單位聘任為高級專業科技人員的,用人單位可在聘任後到各區人社局辦理備案手續,也可待聘期內高級專業科技人員辦理退休減員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新增相應標識。
八、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審定(更正)視同繳費年限,更正領取失業金記錄、1995年底以前省部級以上勞模資訊、安置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資訊的,應在退休前到區人社局辦理。
九、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需要更正視同繳費年限或領取失業金記錄、高級專業科技聘任資訊、1995年底前省部級以上勞模資訊、安置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資訊的,申報單位應到區人社局辦理更正手續後重新列印《退休申報錶》,經本人核對確認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辦理待遇核定支付。
十、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需要按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報單位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後重新列印《退休申報錶》,經參保人員核對確認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辦理待遇核定支付。
十一、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規定需撤銷原退休手續的(含區人社局辦理的退休審批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的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十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結合實際,不斷優化經辦流程,加强與相關部門數據比對,儘快實現退休手續的相關業務自動辦理,提升經辦服務效能。
十三、各區人社局應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積極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相關工作。對於特殊疑難問題,主動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妥善解决。
本通知自2022年2月2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政策解讀#
為什麼要簡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手續?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實施細則》(津勞險字〔1995〕58號)規定,自1994年10月起,參保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由企業負責申報、區(縣)勞動局審批。按此規定,我市用人單位或存檔機构(以下簡稱“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先到社保分中心辦理退休減員,再到區人社局辦理退休審批,再回到社保分中心辦理養老金支付,需要經過三個環節,在社保分中心和區人社局之間往返跑路。近年來,我市通過提升改造養老保險資訊系統、區人社局與社保分中心合署辦公等管道,不斷簡化退休手續。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辦事負擔,我們對退休手續進行了流程再造,取消了退休手續中的區人社局審批環節,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可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站式辦結。
簡化退休手續後,退休政策是否有變化?
此次簡化退休手續,主要是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實現退休手續的精簡,對於退休的範圍、條件、待遇計發等相關政策,仍保持不變。
退休前,參保人員需要做哪些準備?
參保人員除準備相關材料外,還可通過天津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天津人力社保”APP、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通路獲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對其中記載的資訊進行核實,存在抗告的,可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說明》,到區人社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人員需要重點核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信息核對單》中戶籍所在地資訊,此項資訊是判斷待遇領取地的重要條件,不要為空。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參保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在本市辦理退休手續。
(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要求;
(三)待遇領取地為本市;
(四)申報退休手續時未被羈押、未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不含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監外執行、假釋);
提前退休人員還應由相關部門稽核通過。
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幹部還應未被立案調查。
申報單位辦理退休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攜帶4種必要要件,再根據參保人員不同情况攜帶8種要件。
(一)必要要件:
1.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證件影本1份,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內地居民二代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籍人員護照或永久居留證;
2.1寸彩色照片(底色不限)1張;
3.經本人簽字、申報單位簽字蓋章的《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以下簡稱《退休申報錶》)原件1份(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減員時,可通過天津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列印或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獲取);
4.《天津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發放信息(變更)錶》原件2份。
(二)視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以下要件:
1.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應提供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連續工齡審定錶原件。
2.有核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應提供《職工養老保險手册》原件。
3.提前退休人員應提供提前退休稽核資料,包括《申請提前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錶(錶二)》、《天津市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資格審核錶》、《國有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幹部提前退休審批表》原件。
4.退休前評定了高級專業科技資格、申報退休組織聘任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組織兌現了薪水、在聘任期限內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應提供高級專業科技資格的評審表或證書、申報退休組織的聘任資料原件。
5.1995年底前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稱號的參保人員,應提供獲得勞模稱號的資料原件。
6.安置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應提供安置到企業的軍轉幹部審批表原件。
7.1993年以後存在領取失業金記錄的參保人員,應提供《就、失業證》、《就業、創業證》。
8.參保人員因喪失行為能力無法核對本人參保資訊的,應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影本1份或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影本1份,並提交《代為確認參保信息承諾書》原件1份。
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有哪些流程?
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包括退休減員、本人確認、待遇核定支付三個環節:
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減員,同時列印《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
參保人員對《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記載參保資訊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簽字確認並申報退休。
申報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核定支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天津市企業職工退休證》。
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本市人員如何申報辦理退休?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3〕2號),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本市的人員,視不同情况申報辦理退休:
檔案關係在本市的,由存檔機构申報退休;
檔案關係不在本市且具有本市戶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存檔機构提出書面申請,由該存檔機构接收檔案並為其申報退休;
檔案關係不在本市且為外省市戶籍的,向其最後一次在本市參保繳費所在區存檔機构提出書面申請,由該存檔機构接收檔案並為其申報退休。
上述人員中的無檔案參保人員,在提出退休申請前,應先向存檔機构提出建立退休檔案的書面申請,再由存檔機构為其申報退休手續。建立的退休檔案應包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及其他辦理退休所需材料。
因為正常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晚辦退休,如何處理?
因正常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能按時辦理退休手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其滿足退休條件次月起,補發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如何更改更正視同繳費年限等資訊?
退休人員更正視同繳費年限或領取失業金記錄、高級專業科技聘任資訊、1995年底前省部級以上勞模資訊、安置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資訊的,申報單位應提交相應資料,到退休人員現保險關係所在區人社局辦理更正手續,重新列印《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完成本人確認、待遇核定支付兩個環節,為退休人員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如何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
退休人員按規定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報單位應提交相應資料,到退休人員現保險關係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更正手續,重新列印《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錶》,完成本人確認、待遇核定支付兩個環節,為退休人員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如何撤銷退休手續?
退休人員按規定需撤銷原退休手續的(含區人社局辦理的退休審批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的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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