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由國務院主辦的經濟日報刊發了題為“共同富裕需要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的文章。
在這個文章中,針對現階段中國房地產調控及未來中國樓市的發展目標做出了非常清晰的解釋,同時文章中明確指出:
持有住房是新增財產性收入的重要通路,新增城鄉居民住房類財產性收入,將有利於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很顯然,買房依然可以致富,中國中產階層的財富增長中,房地產依然要佔據重要地位,是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之一。
這篇文章的重要性顯然是“不言而喻”的。
文章首先在前面解釋了“為什麼現階段要實施房地產金融調控”,主要的目的是“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協調發展”。
很顯然,國家認為現階段中國的房地產發展有點“過快了”,導致了大量資金進入了房地產領域,造成了兩個結果:
一個是房地產企業持續高杠杆高負債,金融風險不斷加劇,大型房企出現債務危機和經營困難引發了高度關注。
另外一個就是“確實造成了資金過度集中於房地產,實體經濟缺錢”了,房價的上漲速度遠超過了經濟增長速度。
所以在這個時候實施“兩條紅線、三條紅線”的房地產金融調控,就是要讓房地產發展回歸“理性”,從過去的“快速發展”進入到“平穩發展”。
簡單的說,就是國家不是要“刻意打壓房地產”,而是因為過去的發展太快了,甚至超過了經濟增長的基本面,造成了金融風險和結構性問題。
所以要進行房地產金融調控,拉動房地產回歸理性和“平穩發展”。
我們的理解是:
第一,房價快速上漲的時代已經徹底結束,將來會進入到相對平穩的上漲週期。
第二,房價上漲速度要和經濟增長速度相匹配。
以前每年房價是10%-20%的上漲,現在每年的上漲幅度可能要控制在GDP增速的水准以內。
比如2021年前三季度全國GDP增速是9.8%,那麼前三季度的房價上漲幅度就不能超過9.8%。
這就是“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協調發展”的主要含義,房價要真實的體現經濟增長水准,而不能脫離經濟基本面。
文章然後說到,“扎實推動共同富裕,將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同時也明確提到“持有住房是新增財產性收入的重要通路,新增城鄉居民住房類財產性收入,將有利於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同時認為“應充分滿足城鄉居民的剛需和改善性等基本購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的同時,也能有力新增其財產性收入”。
需要明確的是,新增住房類財產性收入,不是鼓勵炒房。
這個部分,我們認為要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個方面,文章仍然鼓勵“居民持有住房”,因為持有住房可以新增居民的財產類收入,可以擴大中國中產階層的規模。
中產階層的財富中,房產是比例最大的資產,是中產財富的主要來源,現時中國居民的財富70%來自於房產。
只要鼓勵居民買房持有住房,才有可能新增財產類收入,才能擴大中國的中產階層規模,推動共同富裕。
不買房,不持有住房,要想成為“中產階層”,幾乎不可能。
第二,鼓勵居民持有住房,但堅決反對炒房,反對都市房價在短時間“暴漲”獲利,造成巨大的“貧富差距”,而是要“平穩發展”,慢慢來。
中國房地產的未來主要滿足剛需和改善住房需求,在滿足“自住”的前提下,達到新增房產升值的目的。
樓市政策在下一步一定會加大對剛需和改善的金融支持。
一句話總結:炒房時代徹底終結,但房價依然可以上漲,支持居民持有住房,長期看可以通過房價的上漲來新增居民的“財產類收入”。
但是隨著房價的平穩上升,中低收入者和新市民“買不起房”怎麼辦?
經濟日報的文章明確提到:要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重點解决好新市民住房問題。
尤其是指出: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是推動共同富裕的應有之義。
意思已經很明確了,買不起房就先租房,地方政府要大力提供“保障性租賃房”,重點解决中低收入者和新市民的住房問題。
中國的房地產“雙軌制”制度正式形成,採取了“新加坡模式”: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重點由政府來提供保障性住房來解决,買的房的中高端群體,支持這部分人持有住房,去買房。
文章特別強調: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已完成頂層設計,明確包含三種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
尤其是“保障性租賃住房”,住建部最近已經明確:
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門檻”,租金要低於周邊商品房租金的10%-15%,以70平米以下戶型為主,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供應比例可能不低於30%。
上海、廣州、深圳計畫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比將不低於30%。
住房雙軌制的形成,傳達的意思已經非常明確:未來政府主要提供“保障性住房”,市場主要提供商品房,形成“雙軌供應”。
中低收入者和新市民的住房問題從而得到有效解決:沒錢階段,就租房;有錢了,再進入市場買房。
在這種制度設計下,未來中國商品房市場的行政調控將會逐漸淡出市場,樓市將會逐漸回歸正常的軌道發展。
文章的最後還談到了“房產稅試點”。
文章認為:
過去多年來,房價的快速上漲讓商品住房的市值不斷攀升,部分家庭通過買房實現了財富的積累和增值,房產成為居民財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房地產稅改革的方向之一在於新增持有環節稅收,從而調節收入分配,將有利於加强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
很顯然,中國的“貧富差距”主要來自於持有房產的規模,有些人由於早年買房,現在已經成為“高收入階層”,而有些人由於沒有買房,而淪落成為了“低收入階層”。
房價上漲成為了中國“貧富差距”的主要原因。
但是要解决這個問題,不是要讓房價暴跌,讓房地產市場玩完,而是要採用“房產稅”的管道要調節。
所以文章指出:房地產稅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對於已經通過購買多套房實現了高收入的人來說,你就多交一點稅吧,來調節一下“貧富差距”。
囙此,我們判斷:房產稅改革試點,一個都市內的首套房大概率不徵稅,二套房大概率會少徵稅,而三套房及以上可能會高徵稅。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經濟日報”的文章已經非常準確的傳達了國家對於房地產的態度:炒房時代結束,但買房仍可致富,支持居民持有住房。
未來中國的房地產政策將會在四個方面持續發力:
第一,防風險:堅決遏制炒房,短期暴利,形成金融風險。
第二,保剛需:對剛需和改善住房,將持續支持買房,在貸款利率及首付比例上將會有所支持。
第三,重保障:政府大量建設保障房,租賃房,買不起房就先租房,實現人人有住所。
第四,調分配:針對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高收入群體,將實施高的房產稅。
囙此,對於“自住”和“改善”的買房人來說,該買房你就買房,政策會依然大力支持;而對於缺乏產業支持,人口大量流出,沒有自住需求的都市房產來說,已經到了應該儘快拋售的時刻了。
未來的中國樓市:有產業,有自住需求,有租金的的中小戶型將會成為投資潜力最大的產品。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