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是都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為乘客提供個性化出行服務。巡遊計程車與網絡預約計程車共同構成計程車服務體系。
為優化市民出行結構、提高巡遊車服務品質、增强駕駛員職業吸引力,本市將優化市域巡遊車運價機制,並在今年11月15日舉行聽證會。今天,運價機制的定價方案公佈。
此次市域巡遊計程車調價,是自2015年之後,時隔6年再次調價。記者注意到,此輪調價從“政府定價”調正為“政府指導價”,新增了價格靈活性。
需注意的是,此次優化運價調整對象僅針對市域巡遊車,不包含區域巡遊車。網約車為市場調節價,其價格非政府製定。
此輪巡遊車調價方案
有“三不變,兩優化,一增設。”
•“三不變”指的是起租價、超運距加價、夜間加價三項不變。也就是說,起步價依然是3公里普通車14元,途安車和新能源車16元。
•“兩優化”,指的是優化超起租里程運價和低速等候費兩項;其中,超起租里程運價由2.5元/公里調整為2.7元/公里;二是低速等候費由“每4分鐘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調整為”每4分鐘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
•“一增設”,則是增設重大節假日附加費。也就是在春節長假、國慶長假及五一小長假期間,每單業務加收10元附加費。
市發改委價格監測調控處處長劉永千:
鼓勵市域巡遊車駕駛員出車,緩解春節、國慶長假以及五一小長期間打車難的現象。
那麼
根據新的運價結構
乘客打車會有什麼變化呢?
按照2020年運營數據,以平均運距10.1公里測算,乘客每單支出將由43元左右新增至49元。同時,對計程車駕駛員來講,每車每月的營業收入可以新增3000元左右。
市交通委副主任劉斌:
本次運價結構調整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提高巡遊車駕駛員收入水准,提升職業吸引力,保障行業勞動力供給,進而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囙此,本次運價調整所產生的營運增收大部分用於提高駕駛員收入。
那麼,提高計程車駕駛員收入,能否不通過調價,而是通過降低企業的“份子錢”來實現呢?
市道運局副局長蔡敬豔:
近年來司機流失較為嚴重,企業擱車數量逐年增加,承包金收入不斷减少。作為運營主要成本的人工、場地等費用不斷上升,利潤逐年下滑並陷入虧損。這種情況下靠企業降低份子錢來新增司機收入是困難的。
此外,方案還首次提出
實行運價浮動機制
根據區域、時段、天氣等因素
採取“基準運價±浮動幅度”來動態調節
•第一階段,浮動的區間分高5%、不變和低5%三檔,各家公司可以選擇其中一檔;
•第二階段,浮動區間將擴大到上下浮動10%。
具體的實施時間和方案
將由市交通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另行製定
此外,方案還提出,將建立巡遊計程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以2021年相關統計資料為基準,每年按照公式進行調價幅度測算,决定是否調價。和聽證會制度相比,這樣的機制,調價週期更為靈活。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陳國忠:
我們設計了一個公式,把整個駕駛員人工的成本,動力的成本、車輛的成本,管理的成本以及我們的物價指數和效能,各種因素組合在一起的機制,我們在這次聽證會當中要聽取方方面面意見,如果這樣,以後我們將來的調價就按照機制來調。
附:
市域巡遊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PN=PN-1×(1+∆C)
備註:PN為第N年本市市域巡遊車基準運價
PN-1為第N-1年本市市域巡遊車基準運價
∆C為調價係數
∆C=L1×∆W+L2×∆G+(L3+L4)×∆RPI-0.5×∆K
∆W為城鎮組織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變化率
∆G為動力費用變化率
∆RPI為零售物價指數變化率
∆K為巡遊車載客小時營收變化率
L1為駕駛員人工費用占總成本比重
L2為動力費用占總成本比重
L3為車輛費用占總成本比重
L4為運營管理費用占總成本比重
L1,L2,L3,L4根據近三年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數據測算,每三年經評估後確定。L1+L2+L3+L4=1。∆K為負值時計為0。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