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恒大中央公園地塊下月將再次拍賣!起拍價8.7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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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慶市資規局發佈資訊,位於龍眠山路與振風大道交口東北角的原恒大中央公園地塊重新上架拍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採取掛牌管道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4日11:30前。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準予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

安慶市資規局發佈資訊,位於龍眠山路與振風大道交口東北角的原恒大中央公園地塊重新上架拍賣。

拍賣日期為2021年11月18日,起拍價87700萬元.若報名企業如不足2家報名則自動轉為掛牌

土拍具體詳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準予,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决定出讓慶自然出字〔2021〕054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况

1.慶自然出字〔2021〕054號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居住用地,其中:住宅計容建築面積占總計容建設面積比例≤89%,商業、商務計容建築面積占總計容建設面積比例≥11%。備註:

2.出讓地塊具體規劃名額以規劃條件為准,土地準確面積以正式出具的測繪成果為准。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檔案(起叫價不含契稅、印花稅)。

二、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同時競買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房地產開發二級及以上資質(不含暫定資質),可聯合競買(不超過3家),聯合競買公司中須有一家公司滿足以上要求。

2.禁止現時在安慶市城區範圍內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企業競買。

三、出讓管道

拍賣〔至拍賣報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報名,按期拍賣;如有2家報名,轉為現場競價;如不足2家報名,則自動轉為掛牌〕。

四、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瞭解出讓檔案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檔案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檔案內容清楚並自願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抗告。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後,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檔案和現狀抗告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檔提出抗辯。

五、競買登記

1.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檔案。競買人可於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6日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天柱山西路201號)領取出讓檔案。

2.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指定帳戶,申請人憑銀行進賬單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換取競買保證金收據,再憑競買保證金收據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樓1002室申請競買,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賬為准)。

採取拍賣(或現場競價)管道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6日11:30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11月16日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採取掛牌管道出讓地塊,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4日11:30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1年11月24日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時間和地點

1.拍賣(或現場競價)日期:2021年11月18日9:00。具體時點由拍賣主持人根據現場情况調整。

2.掛牌日期: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6日,掛牌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掛牌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9:00止。

3.出讓活動地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山路215號)。

七、特別說明

1.競買人在辦理競買報名登記手續時,須支付人民幣3.3億元至安慶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指定帳戶(帳戶名稱:安慶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開戶行:徽商銀行安慶壽慶支行,帳號:1690701021000099188),並書面承諾同意該筆資金在競得土地後作為地塊內現狀在建工程的購買費用,無條件同意按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委託稽核結果兜底不足部分。如未取得土地,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將在土地成交後5日內退還競買人(不計利息)。

2.競得人須按規劃條件和準予的規劃建築設計方案,無條件完成地塊開發建設(包含已有在建工程的剩餘工程量)。

3.競得人須配建12班幼儿園一處,用地面積不小於54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小於3749平方米,要求獨立占地;中心菜市場一處,用地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小於3500平方米,要求獨立占地;社區服務用房建築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驗收合格後,不動產權無償移交給宜秀區人民政府。

5.競得人代建的學校須與本次出讓地塊同步建設,在出讓合同約定竣工時間內完成竣工驗收,不能在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代建工程竣工驗收的,視為違約,競得人須按照準予的初步設計總造價的10%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代建義務;競得人拒絕繼續履行的,須承擔學校的實際建設費用。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住建局、教體局、宜秀區人民政府監督落實。

6.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後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弃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後1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

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含競買保證金),6個月內付清餘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準予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7.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後1個月內開工建設,並在開工建設後2年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8.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0日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聯合宜秀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等向競得人辦理交付手續(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現狀交付),簽訂交地確認書。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負責向競得人移交地上建(構)築物和工程相關檔案資料。

9.競得人在地塊內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須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參與房票安置。

10.競買申請人除按要求提供的資料外,還必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採用增價管道,並設有保留底價,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不予成交。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3.競買人在參加競買活動時,應至少有一次有效報價,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初次報價應大於或等於起叫價。

4.本公告相關內容和表述,最終解釋權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如有與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七次主任(擴大)會議紀要會議紀要不一致,以該次會議紀要為准。

5.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檔案,以出讓檔案載明為准。

部分樓棟現場照片

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0月22日

來源: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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