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中心特別提醒:按年選取協定解約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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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職工存在多個有效按年選取協定,且未解約的,均可按協議約定繼續執行。如職工小王已經簽訂按年選取協定,現其配偶小李針對同一套住房申請簽訂按月選取的,小王需要先將按年選取協定解約。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按年選取協定的職工,需先將按年選取協定解約,再重新簽訂按月選取協定。職工簽約後,需在每月扣款日前持續關注公積金帳戶的可用餘額及個貸還款帳戶的餘額。

10月8日起

(以下簡稱“繳提貸”)

新政正式實施

新政實施後

可以按月選取的業務有

購買自住住房選取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選取

租賃自住住房選取三類

此前不少職工

簽約了“按年選取協定”

該協定能解約嗎?

如何解約?

對此

成都公積金中心發佈特別提醒

按年選取協定解約需慎重

按年選取協定解約後還可以恢復嗎?

不可以。2021年10月8日起,不再新增簽訂按年選取協定,新簽訂選取協定的職工,只能簽訂按月選取協定。

職工存在多個按年選取協定的,如何辦理解約?

職工存在多個有效按年選取協定,且未解約的,均可按協議約定繼續執行。若職工將全部按年協定解約後,則只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簽訂按月選取協定。確需辦理解約的,職工須臨櫃辦理。

同一套住房職工已簽訂了按年選取協定,職工配偶可就該套住房簽訂按月選取協定嗎?

不可以。同一套住房存在多個選取人的,所有選取人選擇辦理的還貸選取管道及簽訂的選取協定種類應一致。

如職工小王已經簽訂按年選取協定,現其配偶小李針對同一套住房申請簽訂按月選取的,小王需要先將按年選取協定解約。

實施按月選取後,已簽訂的按年選取協定是否自動失效?

不會。職工已簽訂按年選取協定且未解約的,按原協議約定繼續執行。

實施按月選取後,已簽訂的按年選取協定是否必須轉為按月選取協定?

不是。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是否將按年選取協定轉為按月選取協定。

實施按月選取後,已簽訂的按年選取協定如何轉換為按月選取協定?

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按年選取協定的職工,需先將按年選取協定解約,再重新簽訂按月選取協定。

為確保職工選取資金足額到賬,已簽訂按年選取協定的職工需辦理按月選取協定簽訂的,建議在按年委託選取到賬後,再辦理解約。

例如,職工王某簽訂的按年選取協定每年選取日為10月20日,王某可在10月20日按年選取到賬後,解約按年選取協定後,簽訂按月選取協定,從11月開始執行按月選取。

線上上辦理按月選取協定簽訂的範圍有哪些?

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銀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貸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過線上辦理,其他職工需臨櫃辦理。

成都公積金中心現時暫支持以下10家銀行貸款: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簽訂按月選取協定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簽訂按月選取協定需具備下列條件:

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在償還貸款期間,且貸款尚未結清;

職工不存在選取未辦結、預收件登記、司法凍結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納入公積金中心不良行為登記;

同一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未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選取業務(包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住房的住房消費選取),辦理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選取除外;

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按年選取協定或按月選取協定;

房屋地址應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級行政區域一致(所購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的除外)。

職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後,什麼時候可以簽訂按月選取協定呢?

公積金貸款發放後,或商業貸款還款滿一個月後,符合簽約條件即可辦理。

職工怎樣辦理按月選取協定簽訂呢?

職工與中心簽訂按月選取協定主要有線上、線下兩種辦理管道。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通過中心線上通路(“成都公積金”新版APP等)自助辦理;

線上不能獲取資訊或資訊不準確、不完整,或存在抗告的,則須職工臨櫃提出申請,經中心稽核通過後可辦理簽約。線下辦理時,職工需按《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第五條的規定,提供證明材料。

簽訂按月選取協定後,按什麼順序進行抵扣/選取呢?

同一筆貸款有兩名及以上職工簽約的,默認按職工簽約時間的先後順序依次抵扣或選取。屬於中心組合貸款的,優先辦理公積金貸款直沖本息。

按月選取協定可以提前終止嗎?

職工在按月選取協定有效期內,因還貸情况、貸款住房權屬、婚姻等發生變化的,可通過中心線上通路(手機APP等)申請提前終止協定。

辦理了中心的公積金貸款後,簽訂了按月選取協定,那麼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餘額可以用於直沖本息嗎?

納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餘額,可以用來直沖公積金貸款的應還本息。

簽訂按月選取協定後,只要公積金帳戶餘額充足是否就不用往還款卡裡存款了?

職工簽約後,需在每月扣款日前持續關注公積金帳戶的可用餘額及個貸還款帳戶的餘額。為確保滿足當月貸款還款金額,建議職工或借款人及時在個貸還款帳戶中存入不少於當期應償還貸款本息的資金,避免因住房公積金未及時匯繳入帳、銀行支付結算等原因,造成按月直沖/選取的住房公積金未能按時到賬或可用餘額不足,產生貸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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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發佈編輯|孟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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