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還毆打行人?三亞一奧迪車司機被警方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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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三亞回新村村民蒲先生向國際旅遊島商報新聞熱線報料稱,他在三亞市天涯區回新路逸夫小學路口騎電動車過斑馬線時,一名奧迪車司機通過斑馬線後突然下車毆打他。現時,三亞市警察局天涯分局鳳凰派出所已立案調查。在道路旁一家汽車修理廠的監控視頻記錄下了奧迪車司機停車毆打蒲先生的一幕。現場蒲先生再次撥打黃警官的電話,黃警官告知現時已將奧迪車號碼牌給到三亞交警查找駕車司機。

近日,三亞回新村村民蒲先生向國際旅遊島商報新聞熱線報料稱,他在三亞市天涯區回新路逸夫小學路口騎電動車過斑馬線時,一名奧迪車司機通過斑馬線後突然下車毆打他。現時,三亞市警察局天涯分局鳳凰派出所已立案調查。

奧迪車司機下車怒打電動車駕駛員

10月20日上午,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在三亞市天涯區回新路逸夫小學路口看到,該條道路是雙向四車道。在道路旁一家汽車修理廠的監控視頻記錄下了奧迪車司機停車毆打蒲先生的一幕。

據蒲先生介紹,10月18日17時,他像往常一樣駕駛三輪電動車去接小孩放學,在接到孩子後需從逸夫小學路口斑馬線處過馬路到對面,當時天空下著雨,他看到旁邊有個小女孩自己打傘,處於保護小女孩安全過馬路的目的,他便將車騎到小女孩左側,然後慢慢騎車過斑馬線,期間,他還伸手示意車輛减速慢行。看見他和小女孩行走至路中間,靠近他們一側車道的一輛白色小車緩慢减速通過,隨後一輛黑色奧迪車緊跟前車駛過斑馬線後,將車停靠在路邊。

這時奧迪車司機忽然從駕駛比特下來,向我跑過來,提起右拳從我的左臉一拳打了下去,隨後他轉身跑上車逃走了。當時我都被打懵了,坐在車上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可能覺得我的車頭有點停出去,擋住了他的路。隨後,不斷有路過的司機和行人告訴我,讓我拍下車牌號,慌亂中,我跑過去拍了一張圖,有點模糊。”蒲先生告訴記者。他記得奧迪車司機身高一米八左右,光頭,身體很強壯。

奧迪車司機涉嫌尋釁滋事鳳凰派出所已立案調查

據蒲先生回憶,他拍下車牌號後便撥打110報警,警詧來到現場後,將他帶回了三亞市警察局天涯分局鳳凰派出所做筆錄。在派出所,警察對他的臉以及他拍的奧迪車進行了拍照,他也描述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之後,警察便讓他回去等消息。一直沒等到消息的蒲先生在19日下午再次來到鳳凰派出所,這時,有人將黃警官的電話給他。蒲先生撥打了黃警官的電話,但是一直未接聽,對方回資訊說在開會,稍後回電話,但等到晚上一直沒有回電。

20日中午,商報記者趕到鳳凰派出所表明來意後,門口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所所長何曉軍的電話,稱得問一下領導。在通話中,何所長表示自己在外面,不在所裡,讓記者問值班領導和辦案民警。現場蒲先生再次撥打黃警官的電話,黃警官告知現時已將奧迪車號碼牌給到三亞交警查找駕車司機。

該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可以去找值班領導副所長黃姚輕。在見到黃姚輕後,蒲先生將自己的遭遇又複述了一遍,黃姚輕向值班室瞭解情况後表示,現時,派出所已立案調查,已將奧迪車號碼牌發至三亞交警査詢車主,若蒲先生說的屬實,那對方的行為便涉嫌尋釁滋事罪,具體要看實際情況定性。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亞一律師事務所吳律師表示,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就是隨意毆打他人,如果是有目的的毆打受害人的話,那是故意傷害,而不是尋釁滋事,尋釁滋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跟受害人之間可能根本不認識,被打的受害人只是犯罪嫌疑人隨機選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駡、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海南省實施辦法》第64條相關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將被處以100元罰款,機動車駕駛證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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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椰網/海拔資訊APP記者謝佳寧攝影報導

編輯:謝慶培

稽核:吳彥瑩

監製: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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