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一家公司從我市一烘焙店採購一批月餅,準備當做中秋節福利給員工發放,德邦快遞送達時,將裝有18盒月餅的一個箱子遺落,待快遞公司找到並準備送貨時,收貨方已經下班放假。因為沒有及時送到,這批總價值6000多元的月餅被收貨方退貨了。烘焙店認為德邦快遞遲送導致月餅“失效”,應承擔責任,但德邦快遞表示快件沒有破損,只能退貨。
快遞月餅送達時少了一箱
李先生在大連經營一家烘焙店,9月10日,外地一家公司從他這裡訂了210盒月餅,準備當做中秋福利給員工發放。9月13日,李先生通過德邦快遞將包裝好的210盒月餅發往西安。“一共發了25箱,其中有一個大箱裡面裝了18盒月餅。”
右下角為遺落的大箱月餅
9月17日,快遞人員將24箱月餅送達西安的收貨公司,“當時快遞人員和收貨方表示,少了一箱,不知道落在哪裡,還說他們會儘快尋找,當時我這邊還不清楚這一情況。”李先生說,9月18日下午,他才從大連的德邦快遞工作人員處瞭解到,快遞少送了一箱。
“當時大連的快遞人員問我這箱月餅的外包裝情况,還讓我發了照片。”李先生說,當時這25箱月餅固定在一起,上面只有一張快遞單,他懷疑運輸過程中或抵達西安後,快遞人員將這些月餅“解綁”,導致最大的一箱月餅遺落。
遲送至數千元月餅被拒收
李先生告訴記者,9月18日下午2時許,西安的快遞人員終於找到了這一箱月餅,原來這箱貨被落在了西安的貨場裏。“收貨公司4點半下班,我讓快遞公司趕緊把這一箱月餅送過去。”李先生說,讓他沒想到的是,快遞人員並沒有第一時間把這箱月餅送過去,“當天晚上6時許,收貨公司才接到快遞員的電話,但人家已經下班了,於是拒收了這箱貨。”
中秋節後,快遞員再次聯系收貨公司準備送貨,但收貨公司表示中秋節已過,這箱月餅無法發放給員工,於是再次拒收。李先生告訴記者,這批月餅每盒300多元,18盒月餅合計6000多元錢,因為遭到拒收,他平白無故損失6000多元錢。
客戶要求快遞公司予以賠償
李先生認為,“快遞公司發現貨物少了一箱時,沒有及時尋找,另外找到後沒有在收貨方下班前及時送達,而月餅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因為遲送導致‘失效’,完全是快遞公司的責任。”李先生認為,快遞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賠償。
李先生要求快遞公司給一個說法,
“快遞公司表示,這箱月餅沒有破損,只能退貨,另外再送我一些優惠券,這根本沒有道理。”李先生認為,德邦快遞的這一解決方案沒有“誠意”,“我這邊損失的6000多元,完全是因為快遞公司遲送造成的,現在德邦快遞的解決方案可以說沒有任何賠償,這箱月餅已經‘失效’,快遞給我有什麼用,優惠券就更別說了,德邦快遞這種服務,我今後發貨也不會再選擇他們了。”
隨後的一段時間,
李先生多次撥打德邦快遞的客服電話,
得到的理賠方案依舊如上,
他依舊不接受。
免費退貨補償200元優惠券
10月13日上午,針對此事,記者致電德邦快遞客服電話,反映了李先生遇到的情况並且表明了記者身份。客服專員於當日下午給記者回電,對方承認確有此事發生,考慮到月餅的商品特殊性,公司能够理解李先生的心情。“但不能因為晚送一天,就讓我們把這批月餅買下來吧!”客服專員說,因為這箱月餅沒有破損,囙此他們只能進行退貨,“我們可以免費把這箱月餅快遞給李先生,同時補償一些優惠券。”
客服專員表示,他們可以補償李先生200元優惠券,“優惠券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以後發快遞滿300元可以减100元,當然優惠券也可以換成小額的。”
客戶已决定訴訟維權
大連市政府法律服務中心專家組律師、遼寧碧海律師事務所牟飛律師認為,月餅做為中秋節的禮品來說屬於特殊商品,中秋節過後,月餅就失去了禮品的意義了。本事例中,李先生與快遞公司存在運輸合同關係,要看李先生與快遞公司是否約定須在中秋節前送貨,如果約定了,快遞公司做為承運人存在違約行為,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對此李先生表示,當時發快遞時,他已經說明了快遞的是月餅,並要求在中秋節放假前送達。
消費者在遇到此類事件應該如何維權?
牟飛律師建議李先生可先與快遞公司協商解决問題,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協商解决不成,李先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起訴。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已經决定通過訴訟的管道維護自己的權益。
牟飛律師提醒消費者,委託快遞公司運輸貴重、時效性强的貨物時,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是寄送貴重物品之前可以申請保價,可以購買商業運輸保險,並且與快遞公司約定好最晚送貨時間;其次要對貴重物品進行妥善的包裝處理,尤其是易碎物件務必仔細包裝,確保運輸途中的安全;發生了受損或遺失情况後,首先與快遞公司進行協商,可以向消費者協會繼續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編輯:樊金石
責任編輯:張一蕾值班主編:王琳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