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方案》,加快建立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加快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構建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准。
《實施方案》明確,2021年底前,全省所有設區市建成運行廚餘垃圾處理設施,2022年底前各設區市至少有一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2023年具備條件的設區市基本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力爭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制度體系,設區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省都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針對分類設施存在短板問題,《實施方案》提出,加强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升級改造,鼓勵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轉型陞級,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品交投網點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和集散場地。科學預估本地生活垃圾產出水准,按適度超前原則,加快推進以清潔焚燒為主要管道的處理設施建設,合理佈局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置設施。到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大幅提升,縣城生活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垃圾分類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從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到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實施方案》還從加强全鏈條管理、推動全民參與、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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