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青海精神病男子發現鄰居調戲妻子將鄰居打成重傷被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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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海男子杜某德患有精神病,一天他發現鄰居孫松(化名)在調戲自己妻子,於是上前拳打脚踢,導致孫松肝臟撕裂分佈感染肋骨骨折腰椎骨折,構成重傷。2021年10月1日從法院獲悉,杜某德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被害人在該案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對杜某德從輕處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青海男子杜某德患有精神病,一天他發現鄰居孫松(化名)在調戲自己妻子,於是上前拳打脚踢,導致孫松肝臟撕裂分佈感染肋骨骨折腰椎骨折,構成重傷。2021年10月1日從法院獲悉,杜某德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緩刑。

杜某德1975年出生,家住青海西寧湟中區。系精神病患者。

2021年2月6日21時許,杜某德在其家門口碰見其妻與鄰居孫松舉止親密,遂上前對孫松用拳頭實施毆打,用脚踢打被害人上半身,至被害人孫松受傷。

隨後孫松被送往青海大學附屬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肝中度撕裂傷,肺部感染、腸粘連、腹部損傷、肋骨骨折、彌漫性腹膜炎、頭皮血腫、面部軟組織挫傷、腦震盪、鼻骨骨折、腰椎骨折。

2021年3月2日,鑒定孫松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2021年5月14日鑒定:杜某德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實施危害行為時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後,杜某德家屬向被害人賠償經濟損失10000元,並取得被害人書面諒解。

青海西寧湟中區法院審理認為,杜某德與被害人系同村村民,理應和睦相處,但被告人因發現被害人對其妻有不當行為時,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處罰。

被害人在該案的發生存在一定過錯,酌情對杜某德從輕處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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