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11月1日起施行
對標國際規則 立足海南實際 破解痛點難點
海南日報海口9月29日訊 (記者 尤夢瑜)在9月29日下午召開的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閉幕會上,《海南自由貿易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高票通過。該《條例》將於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負責同志表示:“為了推進海南自貿港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對標國際高水准經貿規則,針對海南營商環境的難點、堵點和痛點,為需而立、立以致用,有必要專門製定一部促進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優化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具體舉措,也是破解當前營商環境痛點、難點、堵點問題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准的重要舉措。”
《條例》共三十九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根據,對標國際高水准營商環境規則和國內先進經驗,以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目標,堅持市場主體需求導向,聚焦我省營商環境建設中的堵點問題,不重複上位法,立短條例,從優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等方面作出規範。
《條例》明確,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的第一責任人。《條例》在政府及有關部門推進和落實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措施,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和口岸基礎設施,推進和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清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極簡審批投資制度、推行市場准入承諾即入制,提升市場主體准入准營便利度,推進政府採購和政府投資工程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地方財政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機制和對各類金融機構的激勵機制等多個方面給予明確規定。
據瞭解,該《條例》作為我省針對海南自貿港優化營商環境出臺的法規,亮點頗多——《條例》對標世界銀行和國家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規定建立和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國際通行規則對接;聚焦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營造國際化、便利化的市場環境;建立政府依法履約機制,加强政府誠信建設;建立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處理機制,提高市場主體滿意度;强化政府主動服務市場主體意識,營造高效便民的政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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