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禹州一比特卡友任遂振憤憤不平,他的半掛車被扣了44天,就去河南省會鄭州市反映情况,結果回來不久,自己就成了敲詐勒索犯,還為此坐了牢。
任遂振被扣的半掛車
攪進夫妻糾紛中,半掛車被扣
事情要從2018年2月14日這天說起,通過朋友的介紹,這位卡友到萇莊鎮缸瓷窑村一材料廠,幫雇主拉一臺碎石機,運費1500元。可雇主把碎石機掛上半掛車時,遭到雇主妻子等一幫人阻攔。
萇莊鎮派出所民警介紹,當時雇主和妻子鬧離婚,接到報警後,他們到現場不建議任遂振拉走碎石機,之後便駕車離開。而卡友任遂振怕雇主不滿,沒有聽警察的話,經過一番協商後,按照雇主要求行駛500米,把半掛車停在另一材料廠院中。
隨後,他想駕車離去,但已經走不了了,因為雇主的妻子李曉培等人將車輛扣留。
剛到省會3萬損失費到賬
車輛被扣後,卡友多次找李曉培的父親李金庫。卡友稱,之所以沒找李曉培,而認准李金庫,因為李金庫是村幹部,萇莊鎮能人;另外按照當地農村風俗,閨女一般不當家,當家的是父親。總的來說,李金庫暗中使力了。
任遂振的半掛車在此處被扣多日
經卡友多次討要,以及村幹部和警察的協調,2018年3月的一天,卡友終於取回了被扣的掛車,這時他的半掛車已被扣44天。
由於半掛車被扣,以致不能跑車掙錢,任遂振想要回損失,於是找到雇主。雇主說,誰扣車找誰要;他又找李金庫,李金庫沒搭理他。於是,他去鎮黨委鎮政府,以及禹州市和許昌市相關部門,遞交反映信。
向當地部門反映一年無果後,2019年3月10日,他來到河南省會鄭州市,準備向相關部門繼續反映損失費事宜。下火車不久,他接到李金庫親戚的電話,讓他回去。他答,給3萬元損失費就回去。很快,3萬元匯至其銀行帳戶上,隨後他回到萇莊村。
任遂振認為,他每月還車貸就要2萬餘元,要3萬元損失,沒多要。
犯敲詐勒索罪,獲刑一年半
拿到3萬元賠償後的第3個月,任遂振被刑拘了。任遂振說,2019年6月25日,他剛起床,衣服還沒穿好,就在家中被警察帶走。
任遂振一審獲刑一年五個月,先前羈押的抵刑期,卡友13天后刑滿釋放。
2020年11月11日,禹州市法院作出宣判。法院認為,卡友以請願和發送網絡資訊等管道相要脅,强行向被害人李金庫索要人民幣三萬元,犯了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處罰金5000元,退賠李金庫3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此前被羈押一年多,抵扣了大部分刑期,囙此禹州市法院判决後的第13天,任遂振便刑滿釋放。
許昌市中院駁回上訴。
任遂振不服此判决,向許昌市中院上訴。2021年4月20日,該院做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將於近期遞交申訴書
卡友認為,阻撓把車開走的幕後人,就是李金庫。如果沒有李金庫的同意,他不可能將車開走。也正是因為李金庫擁有最終決定權,才導致包括警察在內的眾多中間人都向李金庫請求放車。
“半掛車被扣44天,要三萬元損失,怎麼就成敲詐勒索了呢?”任遂振說,他想不通,將於近期遞交申訴書。
因為接個活兒,車輛被扣自己還被判刑坐牢,這是卡友萬萬沒想到的。如今賠償的3萬元被收回,自己也背上了“敲詐勒索”的罪名,實在委屈和不甘。接下來卡友任遂振的申訴之路可能不容易,但也希望能有個好的結果。
這件事情也提醒了咱們卡友,寧願沒活兒拉,也不能輕易接有糾紛的單子。另外如果想要回賠款,也應通過合法途徑,否則自己還可能要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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