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元朝後,朱元璋為何沒將蒙古戰俘和非戰鬥人員遣返回漠北

内蒙古 57℃ 0
摘要:在長達十七年的元末農民反元戰爭中,朱元璋所帶領的大明軍隊,十餘年間先後殲滅、俘虜、收編蒙古籍、中亞籍軍士及非戰鬥人員數量高達150萬人。這樣,到元末農民反元戰爭結束後的1369年,明軍所收編、管理的這些被統稱為色目人的戰俘和非戰鬥人員,數量仍高達80萬人。

在長達十七年的元末農民反元戰爭中,朱元璋所帶領的大明軍隊,十餘年間先後殲滅、俘虜、收編蒙古籍、中亞籍軍士及非戰鬥人員(包括婦女兒童)數量高達150萬人。

這些人員當中,真正從肉體上加以消滅的,主要是有戰鬥力的青壯年蒙古軍士,其比例不到總數的三成;而活下來且被收編的,則主要是放下武器的專業軍士、手工業工匠、車夫和職業炮手(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具有草原民族血統)以及大量被遺棄的婦女兒童。這樣,到元末農民反元戰爭結束後的1369年(明洪武二年),明軍所收編、管理的這些被統稱為色目人的戰俘和非戰鬥人員,數量仍高達80萬人。

上圖_元末農民起義

如何處理安置這些來自中亞和漠北高原的外邦人?是將他們集體遣返回漠北和中亞草原,讓他們有可能再次繁衍壯大,成為大明王朝未來潜在的北方威脅?還是將他們從肉體上徹底消滅,一勞永逸地一次性了斷漢、蒙百年來結下的家仇國恨?這是擺在大明王朝新政府面前的一張嚴肅考卷。

雄才大略而匠心獨具的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和他的群臣謀士們再三權衡利弊得失後,選擇了一個迄今為止都閃爍著智慧光芒的新思路、新戰略。那就是:思想上接納他們,物質上安置他們,精神上同化他們。

史料記載,朱明政府當時對這些被統稱為“色目人”的戰俘和非戰鬥人員的處置,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上圖_蒙古騎射

1.對於那些已經被解除了武裝的蒙古專業軍士、波斯工匠、阿塞拜疆車夫和阿拉比亞炮手,大明政府主要採用“甄別入列”的辦法,將其中一部分科技嫺熟、年輕力壯的軍士、工匠、車夫和炮手,重新分散編入明軍作戰序列,成為大明軍隊的一個組成部分。

這些人在後來的南征大理、西征吐蕃(今四川阿壩藏區和甘肅甘南藏區)等重大軍事行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戰後又在恢復當地生產、穩定社會治安、推動社會秩序化管理中,成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這些已被漢化的外邦人的直系後裔,迄今還生活繁衍在雲南、貴州、四川、甘肅、寧夏、青海的一些地域,除少部分人皈依伊斯蘭教,成為當地穆斯林(如甘肅臨夏的東鄉族人)外,其餘絕大部分均融入了當地主體民族群落。

上圖_明朝版圖

2.對於那些身無科技特長,或身體已不再年輕的普通軍士和後勤保障人員,則將他們列為軍屯戶,以小建制管道統一安置到遠離中心都市的山地和丘陵地帶屯田守值,然後在政府主導下適配結婚、成家立業,平日耕種勞作,輪流守城,戰時自帶軍需馬匹奔赴前線。

這些軍屯戶通過與當地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婦女婚配後所繁衍的子女,則由政府統一賜予漢姓,或自隨母姓,再以世襲管道,留他們在當地繼續屯田守值,這為大明王朝戰後恢復生產、發展經濟、鞏固國防,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力資源。

這部分人的直系後裔,主要分佈在今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和內蒙古河套等地區,幾百年後的二十世紀,他們中的很多人其族別雖然已變為當地漢族人,但卻仍然記得自己祖上的蒙古籍貫和軍屯戶身份,戲稱自己的先祖“當年是給大明皇帝養馬的人”。

上圖_元朝色目人俑

3.至於那些被收養的色目人、蒙古人血統的婦女兒童,大明政府首先鼓勵婦女進行异族通婚。規定:凡主動嫁入漢族之家的色目人、蒙古人婦女,妻隨夫姓,夫唱婦隨;其所生養的子女,子隨父姓;凡收養了色目人、蒙古人孤兒的漢人家庭,除按所收養的人頭無償取得等數額田畝牲畜外,還享受五年內免征人頭稅的政策優惠。

這些色目人、蒙古人婦女所繁衍的後代,主要散落在今天的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和江蘇北部、安徽西部山區的一些鄉鎮和自然村落,他們至今仍稱蒙古人為自己的“娘舅”。

上圖_明初全國移民簡圖

大明政府所製定的上述安置政策與當時正在大力推行的山西洪洞縣大移民計畫相配套(為了便於統一領導,大明政府當時還專門成立了一個政府權力層面的管理機構,叫屯田司,由一比特叫康茂才的高級軍官擔任屯田使,統一協調全國屯田移民事務),自洪武二年(1369年)起,至建文元年(1399年)終,通過三十多年不間斷的政策引導和行政推動。

這些措施在有效加速明朝初年中原地區民族融合行程的同時,也對當時邊疆地區人口資源的迅速增長和人口素質的普遍提高,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對明王朝戰後經濟的復蘇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也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

上圖_明太祖朱元璋坐像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朱元璋作為這一政策的製定者、宣導者和踐行者,在敦促他的政府、屬下和人民,在明初經濟重建和社會和諧發展道路上所開創的這種民族融合範例,以及在踐行這一政策過程中所積累的實戰經驗,對後世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史料記載,朱元璋的愛將藍玉率大明軍隊蕩平北元老巢後,曾欲將被俘的年輕皇妃和貴女據為己有,結果引發皇妃、貴女因羞憤而大量自殺。這件醜事傳到首都南京後,朱元璋聽聞十分震怒,大罵藍玉枉為人子、枉為人臣。後來藍玉謀反案爆發,淫辱蒙古皇妃,私拿蒙古貴女,就被說成是藍玉罪不可赦、該滅三族的五大罪行之一被記錄在案。

此足見,朱元璋在明初製定的民族融合政策,絕不僅僅是給人看的。六百年後中國大地上相繼產生的新疆、黑龍江、內蒙古、甘肅生產建設兵團,就是這種民族融合政策在二十世紀特定環境下的延續與重演。

作者:賈玉民校正/編輯:莉莉絲

參考資料:

〔1〕《明史》徐元文著商務印書館1979

〔2〕《太祖高皇帝實錄》董倫著中華書局2016

〔3〕《明史紀事本末》穀應泰著中華書局1977

〔4〕《明代的軍屯》王毓銓著中國出版集團2009

〔5〕《明代軍屯處所及管屯公署》肖立軍著史學集刊2019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