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開墾,百年“沙冬青”一朝毀!寧夏法院公開審理首例環境資源刑事案

宁夏 80℃ 0
摘要:7月28日上午,隨著寧夏銀川鐵路運輸法院院長、三級高級法官王海濱敲響法槌,該院跨區劃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以來受理的首例刑事案件,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公開開庭審理。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合議庭作出中止審理,將擇期再次開庭審理的决定。被告人郭某甲等6人為謀取私利,共同非法佔用農用地,改變被占草原用途,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應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現在開庭!”7月28日上午,隨著寧夏銀川鐵路運輸法院院長、三級高級法官王海濱敲響法槌,該院跨區劃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以來受理的首例刑事案件,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審,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被告人和辯護律師均對鑒定意見提出異議,認為鑒定時間為冬春交替之際,不能客觀反映被破壞草原植被情况,當庭申請重新鑒定。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合議庭作出中止審理,將擇期再次開庭審理的决定。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郭某甲、郭某乙、馬某某、郭某丙、李某某、毛某某共同謀劃,在除毛某某外的5人共同承包的位於吳忠市利通區扁擔溝鎮的五裡坡草原,通過雇傭人員使用怪手、裝載機等機械設備進行開墾。郭某甲等5人在開墾的草原上開挖檢查井、鋪設滴管等設施,種植玉米、糜子、蕎麥等農作物。經鑒定,開墾草原地種植農作物,致使原有植被被破壞,土壤沙漠化嚴重,草原用途發生改變,開墾總面積為599.06畝。

毛某某在開墾後的草原上修建水利設施、安裝水電、搭建房屋和養殖設施,種植苜蓿等農作物。經鑒定,開墾土地面積為136.59畝,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積126.79畝,內陸灘塗地面積9.8畝。被告人郭某甲等6人為謀取私利,共同非法佔用農用地,改變被占草原用途,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應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

“涉案草地被破壞的沙冬青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屬於珍貴的常綠超旱生植物,對防風固沙有重要作用,要長成1.5米高左右大概需要100年。”公訴人說。當天,不僅有來自自治區公安廳森林警察局,石嘴山、吳忠市警察局森林分局,賀蘭縣自然資源局、利通區自然資源局等18家組織4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參與旁聽,還邀請被告人所在村莊村幹部和部分羣衆旁聽,得知不起眼的沙冬青生長週期如此漫長,大家吃驚不已。

“在我們辦理過的破壞環境資源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樹是自己家的,有權砍樹,地是自己承包的,有權開墾,尚不知已觸犯法律,鐵路法院通過巡迴審判和邀請涉案地群眾旁聽,為老百姓增强生態保護意識,能够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一名旁聽庭審的森林警察局警察告訴記者。

法官到現場勘查

據瞭解,該案在移送起訴後,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堅持懲罰與修復並舉,多次前往被破壞草原地實地勘查,徵求專家意見後,得出了對生態損害最佳的處理管道:原地補種複綠。

建立以修復為中心的環境損害救濟制度,堅持修復先行,及時恢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是銀川鐵路運輸法院樹立保護優先、預防優先、注重修復的環資案件審判理念的重要抓手。

法官到現場勘查

在該案提前介入階段,法官與檢察官向6名被告人告知了懲罰與修復並重的司法理念,6名被告人自願交納草原修復費用共計15.2萬元,“我們建議根據6名被告人交納的草原修復費用,結合被破壞草原現狀,形成一個符合被破壞草原的修復方案,經協力廠商專家評審後,以補種、補栽管道進行修復,並由協力廠商機构和公、檢、法、自然資源局共同驗收”。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對於6名被告人交納的修復費用,主動與吳忠市利通區自然資源局進行接洽後,該局綜合法規室主任馬克給出了修復建議。

現時,該案中被破壞草原進行修復的前期準備工作已接近尾聲,補種複綠工作即將開始。(記者張濤/文供圖:銀川鐵路運輸法院王曉鵬)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