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餘畝草原被毀壞!寧夏6人領刑!](/fs/img/46/463877462ec7e022a357185349b28443_200x150.webp)
700餘畝草原被毀壞!寧夏6人領刑!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
7月28日上午,隨著寧夏銀川鐵路運輸法院院長、三級高級法官王海濱敲響法槌,該院跨區劃集中管轄環境資源案件以來受理的首例刑事案件,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公開開庭審理。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合議庭作出中止審理,將擇期再次開庭審理的决定。被告人郭某甲等6人為謀取私利,共同非法佔用農用地,改變被占草原用途,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應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