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這種情況離婚,雙方3年內均不得在本市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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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月5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明確夫妻離異的,若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房。

想以“假離婚”手段來獲取買房資格甚至首套房資格的人請三思!

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北京正通過“打補丁”“堵漏洞”的管道,保持調控定力不動搖。

8月5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明確夫妻離異的,若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房。新規自5日起執行。

2017年3月,北京接連頒佈多項新的樓市調控政策,即“3.17系列新政”。根據新政,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買房的,只需符合樓市限購政策即可,只是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然而,自限購政策實施以來,離婚購房的情况呈擴大趨勢,僅近一段時間以來,就有約14%的房屋交易屬於離婚家庭購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既影響了調控的效果,也容易產生一系列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

為遏制利用“假離婚”手段來購房,公告提出,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據悉,本市現時執行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只能擁有兩套住房,京籍單身家庭只能擁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繳納個稅或社保的限購一套住房。換句話說,如果原家庭在離異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按照新規,離異後,雙方3年內都不能在本市購房。

“這是按照夫妻雙方提交離婚申請的日期來判斷,在新規發佈前已提交離婚申請但仍處於30天冷靜期的,不受此項規定影響。”上述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將通過資訊共用管道線上稽核婚姻、住房等情况,對於外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的,各區交易視窗也將提供人工稽核管道。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是一項早就寫入十九大報告的長期制度安排,也是北京市近年來一以貫之、持續落實的方針。

從整體看,2021年上半年,北京樓市仍處於穩定通道中,但也存在局部過熱的情况。尤其是二手房市場,上半年持續處於過熱區間。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6月北京的二手房價格的環比漲幅已達到1.3%。

“堅持‘房住不炒’就是要把‘穩’作為主旋律貫穿始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新規遏制“假離婚”購房,也是落實中央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的精神,保持調控定力不動搖。

除了“打補丁”“堵漏洞”,為全面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北京還將不斷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

據瞭解,下一步,北京還要繼續做好精細化調控,在全市統籌之下,將“因區施策”的工作落實落細,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深入研究、加强調度,確保將地價和房價穩定在合理區間。

  小貼士:如何判斷離異後雙方是否可以買房?

以均為京籍的李先生和張女士家庭來舉例。

假設,李先生和張女士在離異前名下已擁有2套房,則不論辦理離異手續時是兩人各分割1套房還是將2套房都分割到某一人名下,李先生和張女士自離異後3年內都不得購房。

假設,李先生和張女士在離異前名下已擁有1套房,辦理離異手續時將該套房屋分割到張女士名下,則離異後李先生可按照京籍單身家的限購政策,購買1套房。

假設,李先生和張女士在離異前名下無房,辦理離異手續後,兩個人可按照京籍單身家庭的限購政策,各自購買1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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