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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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我市保持從嚴調控的政治定力,著力“打補丁”“堵漏洞”,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8月5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

2021年上半年,受需求釋放、“學區房”、違規資金流入等因素疊加影響,本市二手房成交過熱,價格上漲。為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我市保持從嚴調控的政治定力,著力“打補丁”“堵漏洞”,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8月5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自8月5日起,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公告》發佈前提交離婚申請,尚未正式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後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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