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异地打工避免不了租房子,而租房子肯定要簽署契约,一方面是保障房東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保障租客利益。在契约期內,房租租金等各項費用就得按簽署契约來走,不能說租了一套房子,房租一個月漲一次,這樣肯定是不行的。
近日,深圳某城中村的租客李先生非常的氣憤,今年初的時候,房租莫名其妙就漲了100元。月租費從950元漲到了1050元。當時李先生也沒有多說什麼,結果過了三個月,水電費陸陸續續也漲了起來,水費從8.5元/噸漲到了9元,電費從1.2元/度漲到了1.5元。
李先生深圳務工多年,也知道水費和電費的定價,覺得房東就是惡意漲價,根本沒有合理的依據,所以對於房東的做法,李先生是無法接受的。為此,李先生多次和房東交涉此事。結果房東態度非常的强硬,直接甩給李先生一句:“沒逼迫你交,我也沒有犯法,願意租就租,不願意租就搬,搬走了有大把的人往進來住。”
面對房東這樣的態度,李先生也是有苦說不出。李先生稱,自從搬進這個出租屋後,他花費了10000多元改造了房子,就是打算要長期租住的,結果房租每年都要漲一下。自己一個月就7500的薪水,交完房租補貼家用後基本就不剩了。如今出租屋裝修又花了這麼多錢,搬走又捨不得,但是住下去,又怕房租後續再漲,囙此才會如此的烦乱。
李先生表示,自己會諮詢律師瞭解情况,要是房東行為違法,自己將通過法律武器來維權。在外打工,很多人都不容易,要是遇到黑心的房東可以說是非常倒楣的一件事了,但要是房東做法合理,李先生也就沒辦法維權了,只能選擇繼續住下去或者搬家。
現時,事情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