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萬億土地出讓金換徵收部門,內蒙古先行試點,今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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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土地市場發生了一件大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將更換徵收部門。內蒙古等地先行試點,7月1日開始實施。而現實情况則是土地出讓金征管的劃轉,只改變徵收流程,是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調整,短期來看,對樓市的影響很小。不過這也不難看出,土地出讓金由稅局徵收,側面也透露出了中央親自下場監管地方土地市場的决心。

導讀:

6月,土地市場發生了一件大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將更換徵收部門。內蒙古等地先行試點,7月1日開始實施。

6月,土地市場發生了一件大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下文簡稱土地出讓金)將更換徵收部門。消息一出,關於土地財政是否終結、與房產稅徵收是否有關等問題,引起了諸多解讀與猜想,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8.4萬億土地出讓金將換徵收部門?

根據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發佈的通知來看,土地出讓金將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徵收。內蒙古、河北、上海、浙江、安徽、雲南、青島從2021年7月1日起將作為先行試點省市開始實施,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始施行,這也就意味著,對比試點省市,其餘省市多了半年的緩衝期。

現時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主要還是以招拍掛形式,由國土部門組織,住宅用地以拍賣為主,價高者得,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說白了就是賣地錢。根據官方資料顯示,1998年地方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為507億元,2020年,地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達8.4萬億元,增長約165倍。

以往,這筆“鉅款”是地方自己收、自己管、自己花,以後,這筆錢還可以花,只是流程變了。檔案明確指出,“土地出讓金歸稅務部門徵收,但徵收範圍、對象、標準、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歸屬權沒有改變,這筆地方政府拍地的錢在之後會經過中央,地方要用錢,需要從稅務部門拿,錢還是地方的錢,只是徵收部門變了。

土地出讓金換徵收部門為哪般?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通過經營土地,獲得了大量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而土地出讓金正是地方財力的一大重要來源。

資料表明,從1999年到2020年,二十多年的時間裏,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累計高達58.9萬億,這也意味著,地方政府對土地收入的依賴,已經達到了一個峰值。2020年,上海、杭州、等都市土地出讓金均超2000億,北京、武漢、寧波、蘇州、西安等都市也突破千億大關。

土地出讓金更換徵收部門,中央對於土地出讓收入有了直接的監管和支配權,一定程度上能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對於土地出讓金的依賴。

土地出讓金過去由自然資源部門徵收,地方政府擁有支配權,在使用上難以具體規範。將政府類收入劃歸稅務部門征管後,既能遏制地方政府土地出讓金少征、虛增、企業欠繳等亂象,也能理順各徵收部門的職責關係、提高徵收效率。

土地出讓金調整徵收主體是否產生影響?

事實上,如果想讓土地出讓金產生影響,那麼土地出讓金的性質以及歸屬權必然要發生轉變,然而這與上述檔案的要求是背道而馳的。當徵收標準、收入歸屬、收入性質均沒有發生變化,唯一改變的只有徵收機构,即稅務部門僅僅發揮代徵收作用,是不會產生影響的。

此外,不少人提出,土地出讓金與房地產市場息息相關,改變土地出讓金的徵收部門,是否會影響到樓市?

眾所周知,土地出讓金,簡單來說,就是房地產開發商花錢向地方政府購買土地的使用權,地方政府利用這筆錢給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提供基礎設施的建設,這是一個良性迴圈的過程。而現實情况則是土地出讓金征管的劃轉,只改變徵收流程,是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調整,短期來看,對樓市的影響很小。不過這也不難看出,土地出讓金由稅局徵收,側面也透露出了中央親自下場監管地方土地市場的决心。

編輯: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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