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山西賊王”,被處決之前提出用“絕技換命”,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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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通常情况下,社會權力是現行的法律的執行者,只有在違反這些法律或者以暴力封锁社會權力去執行這些法律的人,才是罪犯。但是,在他被判入獄之後,他被判了死刑,在行刑之前,他提出:要用“絕技換命”。他很快就成為震驚所有人的“山西賊王”,出獄後又馬上被捕,他交代自己撬開了“無數個”保險箱,還有各類大型案件。最終,王彥青被逮捕,立即判處死刑。一代“山西賊王”就此結束了罪惡的一生。

西漢的賢才董仲舒在他的奏摺《舉賢良對策》中這樣寫道:“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窮急愁苦而上不救,則民不樂生;民不樂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在通常情况下,社會權力是現行的法律的執行者,只有在違反這些法律或者以暴力封锁社會權力去執行這些法律的人,才是罪犯。

法國著名作家盧梭在他的作品《愛彌兒》中寫過這樣一句話:“只要我們不使人流於放縱,他就不難成為一個好人,他就可以快樂的生活,而沒有什麼良心不安的地方。凡是那些說自己是迫不得已才去犯罪的人,不僅是作了惡,而且又撒了謊。”

眾所周知,除了學校負責教育小孩學習的老師以外,爸爸和媽媽也是孩子成長路上的兩位關鍵的老師。要是父母以身作則,加强對孩子各方面的教育和管教,不僅在道德上,也在精神上對孩子能起到先進的模範作用,那孩子無疑就更有紀律養成良好的才能、性格和品德。

這樣一來,作為祖國未來的花朵的他們,將來大多都會成長為國家的棟樑之才,而非作為害群之馬存活於世。但要是父母雙方都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管不顧,那麼,不管孩子天生的品性和才能有多麼好,人有多優秀,都會變成一棵長歪了的樹,甚至誤入歧途,連做方仲永的資格都沒有。

素有“山西賊王”這個稱號的王彥青正是這樣。在王彥青小時候,由於他的父母對他疏於管教、不聞不問,陰差陽錯,讓他最終誤入歧途,成為了一棵“歪樹”。但是,在他被判入獄之後,他被判了死刑,在行刑之前,他提出:要用“絕技換命”。

一九六六年,王彥青出生在山西晋中的一個書香門第、富裕家庭,父母都是太原重型機器廠子弟學校的教師。從出生開始,他不愁吃、不愁穿,不需要過苦日子,且學習上有父親母親的幫助,在初期學習上表現出極高的學習天賦,經常在考試中脫穎而出。

隨著年齡漸漸增大,父母放鬆了對他的管教,王彥青身上也暴露出了越來越多的問題。父母長期缺少陪伴,人格的成長漸漸停滯不前。他在初中時在外面惹是生非,還沒畢業就被學校開除了。走上社會後,走街串巷使他認識了一批不良少年,成為了地痞流氓。

為滿足自己本身的物欲消費,他開始向一些盜賊學習不勞而獲的偷盜技巧,在本身也不笨的情况下,那些技巧他一看就會,並“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發現問題的父母沒來得及及時制止,認為都是自己沒有教育好小孩的錯,王彥青囙此更加放縱。為了將技巧化為實用,王彥青在街上尋找目標下手,後盯上有錢人家,最後竟將目光放到了有關機關。

最終,公安機關注意上他,抓住他並將他關入勞教所進行改造。令人沒有想到的是,他利用被關的時機,在勞教所中學習更多的“技巧”。在長時間的實踐後,他成功發明出了4套“開鎖神器”。他很快就成為震驚所有人的“山西賊王”,出獄後又馬上被捕,他交代自己撬開了“無數個”保險箱,還有各類大型案件。

1985年,公安機關聯合辦案,將他抓捕。由於他盜竊金額重大,對社會有極大惡劣影響,法院判處死刑。王彥青並不想死,提出用自己手上的“科技”換取求生機會,全國各地偷盜案件四起,警方對此也苦惱不已,最後決定將死刑判為死緩。

王彥青在監獄中一邊取得警察的信任,另一邊謀劃越獄。一九八八年的一個冬夜,在11個獄友的配合下,王彥青成功出逃到太原,並“重操舊業”。警察馬上展開針對他們的逮捕行動,一次巧合中,警察劉文英發現正在逃亡的王彥青,他在逃亡過程中情緒接近崩潰,一瞭解對方是警詧,馬上殺害了她,一路上見人就砍,最終導致16人被殺,13人受傷。

最終,王彥青被逮捕,立即判處死刑。一代“山西賊王”就此結束了罪惡的一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犯罪的過程中,人會經受各種情緒交雜的過程,但無論情緒如何衝突,有些人最後還是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但是,這些犯了罪的人,最終會受到良心的譴責、道德的批判、法律的制裁,在監獄贖得自己的生命中的良知。

标签: 王彥青 不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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