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海口!市民購車付錢後商家卻不給車,法院介入調解!

事發海口!市民購車付錢後商家卻不給車,法院介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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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22年1月2日,海口龍華法院新坡法庭庭長蔡小龍接到當事人電話,得知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因購買一批電動車與經銷商楊某產生糾紛,請求新坡法庭予以幫助。蔡小龍在瞭解情况之後,迅速聯系新坡法庭值班幹警,組織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及楊某進行調解。最終,楊某同意分期向梁某等三人退還購車款,雙方握手言和,稱以後還會繼續合作,新坡法庭當即為雙方製作了調解協定,該起糾紛順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