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海口!市民購車付錢後商家卻不給車,法院介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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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據瞭解,2022年1月2日,海口龍華法院新坡法庭庭長蔡小龍接到當事人電話,得知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因購買一批電動車與經銷商楊某產生糾紛,請求新坡法庭予以幫助。蔡小龍在瞭解情况之後,迅速聯系新坡法庭值班幹警,組織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及楊某進行調解。最終,楊某同意分期向梁某等三人退還購車款,雙方握手言和,稱以後還會繼續合作,新坡法庭當即為雙方製作了調解協定,該起糾紛順利化解。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柯育超通訊員劉巧玲)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新坡法庭把構建和諧轄區作為工作出發點,秉持高效、為民、便民的司法理念,將調解工作貫穿到審判全流程各環節,在2022年元旦假期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糾紛,及時解决了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交口稱讚。

據瞭解,2022年1月2日,海口龍華法院新坡法庭庭長蔡小龍接到當事人電話,得知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因購買一批電動車與經銷商楊某產生糾紛,請求新坡法庭予以幫助。蔡小龍在瞭解情况之後,迅速聯系新坡法庭值班幹警,組織梁某、王某、董某三人及楊某進行調解。

經瞭解,梁某等三人在經銷商楊某處購買了一批電動車,但楊某一直未向三人交付電動車,經過雙方協商,楊某向三人退還了3萬餘元購車款,還剩餘7萬餘元購車款至今未退還,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新坡法庭幹警考慮到雙方有調解的基礎,針對雙方糾紛進行利弊分析,釋法說理。最終,楊某同意分期向梁某等三人退還購車款,雙方握手言和,稱以後還會繼續合作,新坡法庭當即為雙方製作了調解協定,該起糾紛順利化解。

該起買賣合同糾紛得以迅速調解結案,是龍華區法院新坡法庭不斷陞級優化一站式訴訟服務和高標準踐行司法為民的集中體現,是龍華區法院踐行“我為羣衆辦實事”的一個縮影,當場調解减少了當事人訴累,降低了訴訟成本,真正做到了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贏得了當事人的點贊和認可。

【責任編輯:龍彥廷】

【內容稽核:吳彥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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