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女子賣房後七年不騰房,買主不怒反笑:剩餘房款正好抵消!
買賣講求的是誠信,一旦形成合意,買方履行了金錢給付義務,則雙方契约成立,賣方也應當及時履行交付義務。經過雙方協商,約定這套房產的價格為120萬元,在簽訂買賣契约之後,黃軍先行給付王豔60萬元,王豔騰空房屋之日,黃軍將剩餘的60萬元匯入王豔帳戶。不僅如此,為了防止王豔拖延塞責,法院還規定如果王豔不能按時騰空房屋,則應當按照每月5000元的數額對剩餘房款進行扣减。
買賣講求的是誠信,一旦形成合意,買方履行了金錢給付義務,則雙方契约成立,賣方也應當及時履行交付義務。經過雙方協商,約定這套房產的價格為120萬元,在簽訂買賣契约之後,黃軍先行給付王豔60萬元,王豔騰空房屋之日,黃軍將剩餘的60萬元匯入王豔帳戶。不僅如此,為了防止王豔拖延塞責,法院還規定如果王豔不能按時騰空房屋,則應當按照每月5000元的數額對剩餘房款進行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