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餘畝草原被毀壞!寧夏6人領刑!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
8月5日,銀川鐵路運輸法院在吳忠市利通區環境資源案件巡迴審判點繼續開庭審理郭某甲等6人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一案。審理認為,郭某甲等6人非法開墾草原種植農作物,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當庭分別判處郭某甲等5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合議庭根據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適用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