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4家組織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被罰9.5萬元!
近期,日喀則市警察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查處4起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依法行政處罰組織4家、人員2人,共處罰金95000元。針對該組織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南木林縣網安大隊依法對該組織給予行政罰款30000元的處罰,並對直接負責網絡的首長人員何某給予5000元的罰款。
近期,日喀則市警察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查處4起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依法行政處罰組織4家、人員2人,共處罰金95000元。針對該組織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南木林縣網安大隊依法對該組織給予行政罰款30000元的處罰,並對直接負責網絡的首長人員何某給予5000元的罰款。
近期,日喀則市警察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查處4起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依法行政處罰組織4家、人員2人,共處罰金95000元。針對該公司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依法對該公司處以行政罰款30000元的處罰。因日喀則市江孜縣某衛生中心未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分別於2020年4月3日和2021年7月5日向該組織下發了《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限期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