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喀則市警察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查處4起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依法行政處罰組織4家、人員2人,共處罰金95000元。
案例1:日喀則市某城投公司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1年10月14日,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對該市某城投公司開展網路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時發現,該公司財務系統存在安全性漏洞,網安支隊立即對該公司財務系統進行了固證。因未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日喀則網安支隊於2021年7月28日向該組織下發了《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限期整改通知書》,截止再次檢查時該公司仍未整改。同時發現該公司相關業務資訊系統安全技術防護措施不完善,除入口网站外其他業務系統均未向屬地警察網安部門備案。
針對該公司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依法對該公司處以行政罰款30000元的處罰。
案例2:江孜縣某衛生中心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因日喀則市江孜縣某衛生中心未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分別於2020年4月3日和2021年7月5日向該組織下發了《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限期整改通知書》。2021年11月19日,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江孜縣警察局網安大隊對該組織重要資訊系統網路安全情况再次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仍未完成整改。同時,發現該組織業務系統存在內網外網互聯情况和高危漏洞1個、中危漏洞18個,存在重大網路安全隱患。
針對該組織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江孜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給予該組織行政罰款10000元的處罰,對直接負責網絡的首長人員尼某給予5000元的處罰。
案例3:白朗縣某衛生中心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21年11月26日,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白朗縣警察局網安大隊對該縣某衛生中心重要資訊系統網路安全情况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該組織存在網絡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未製定、業務資訊系統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不完善、網路安全責任義務履行不到位等情况。
針對該組織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白朗縣警察局網安大隊依法對該組織給予行政罰款15000元的處罰。
案例4:南木林縣某衛生中心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因日喀則市南木林縣某衛生中心未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日喀則網安支隊分別於2020年3月3日和2021年5月20日向該組織下發了《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限期整改通知書》。2021年12月2日,日喀則網安支隊聯合南木林縣網安大隊對該組織重要資訊系統網路安全情况再次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仍未完成整改。同時,發現該組織業務系統存在可被駭客遠程操控的緊急安全性漏洞,網路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針對該組織違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的行為,日喀則市警察局網安支隊聯合南木林縣網安大隊依法對該組織給予行政罰款30000元的處罰,並對直接負責網絡的首長人員何某給予5000元的罰款。
來源:西藏商報、西藏網警、網信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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