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溫州碎屍案,3個月殺10人分屍,兇手在家自製“解剖臺”
2003年,溫州市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在轄區巡邏的時候,在一家收購廢品的屋子裏,意外撞見了正在分屍的陳勇鋒。兩人迅速將其制服,帶回了所裡。經過調查審訊發現,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裏,陳勇鋒先後殺害10人,並對其進行分屍拋屍。而受害人和兇手陳勇鋒均為收購廢品的從業人員。2003年5月24日下午,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金雲國、許俊斫,駕駛著三輪摩托車在轄區巡邏。2004年4月7日,碎屍狂魔陳勇鋒,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2003年,溫州市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在轄區巡邏的時候,在一家收購廢品的屋子裏,意外撞見了正在分屍的陳勇鋒。兩人迅速將其制服,帶回了所裡。經過調查審訊發現,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裏,陳勇鋒先後殺害10人,並對其進行分屍拋屍。而受害人和兇手陳勇鋒均為收購廢品的從業人員。2003年5月24日下午,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金雲國、許俊斫,駕駛著三輪摩托車在轄區巡邏。2004年4月7日,碎屍狂魔陳勇鋒,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