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3年,溫州市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在轄區巡邏的時候,在一家收購廢品的屋子裏,意外撞見了正在分屍的陳勇鋒。兩人迅速將其制服,帶回了所裡。
經過調查審訊發現,在短短3個月的時間裏,陳勇鋒先後殺害10人,並對其進行分屍拋屍。而受害人和兇手陳勇鋒均為收購廢品的從業人員。
以收購廢品為生的陳勇鋒,為何接連殺掉自己的同行?手段之殘忍,讓人不寒而慄,21歲的陳勇鋒因何成為了令人膽寒的“碎屍狂魔”?
兩協警撞門而入撞見正在分屍的陳勇鋒
2003年5月24日下午,南郊派出所的兩名協警金雲國、許俊斫,駕駛著三輪摩托車在轄區巡邏。行至裏烊村鐘兒基路的一條小巷子的時候,被一輛黑色的自行車擋住了去路。
經過詢問得知,這是巷子裏收破爛家陳勇鋒的自行車,附近居民滿腹牢騷,說陳勇鋒經常把車子橫在路上,十分影響大家出行。
兩名協警聽後,决定去叫陳勇鋒出來挪車,同時告訴他,以後停車的時候不要往路中間停。當兩人來到陳勇鋒屋外時,還沒走近,就聽見屋裡傳來一陣吵鬧的音樂聲。
怪不得鄰居們抱怨他,停車不好好停,大白天聽個音樂都放這麼大聲,這不是擾民嗎?兩位協警這樣想著,敲了敲陳勇鋒的家門。
敲了好幾下,屋裡一點動靜也沒有。一名協警開口大聲說道:“我們是轄區派出所的,你出來把車挪一下,擋路了。”
突然,“咣”的一聲,屋裡傳來重物掉地的聲音,隨即屋裡的人回話說:“我沒空,我在忙,你幫我挪一下。”
大白天的躲在屋裡不出來,音樂聲放得這麼大,而且陳勇鋒說話聽著很是緊張。金雲國和許俊斫相互對視一眼,都看出了一絲不正常。一個收破爛的,大白天的躲在家裡不見人,一聽警詧就緊張。兩人一致認為:陳勇鋒有問題。
隨後,兩人直接撞門而入。接下來看到的一幕,讓兩人驚得目瞪口呆,只見一名男子渾身是血的倒在血泊中,身上滿是刀口,胳膊和腿已經被切掉……
就在兩人沖進去的一瞬間,藏在門口的陳勇鋒奪門而出,想要逃跑。金雲國和許俊斫反應很快,直接放倒了陳勇鋒,隨後將其制服。
陳勇鋒被帶回了所裡,而現場也來了大量的警察開始對現場進行勘察。
不到三個月的時間,殺人分屍作案數十起
當辦案民警審訊陳勇鋒時,陳勇鋒一口咬定,死者也是收破爛的,因為和他發生了業務糾紛,爭吵的過程中,失手殺死了他。害怕被人發現,才想起了分屍。
當時大家都認為這是一起單獨的命案,也許真的是因為口角糾紛而引發的。但是現場勘察以及驗屍報告卻顯得極不尋常。
從現場來看,作案工具一應俱全,斧頭、鐵錘、菜刀、水果刀、剔骨刀,還有自製的電擊工具,更讓人震驚的居然是那個分解屍體的鐵床,這是經過多次焊接拼接而成,下麵還裝有四個萬向輪,可以來回推動,還裝有一個不銹鋼的金屬銅(接血用)。這分明就是個自製的解剖臺。
一個收破爛的,家裡備著這些東西幹什麼?
從驗屍結果來看,死者頭部曾遭受過重擊,這也是致命傷。而脖子上卻被利器劃開一道長長的口子,而且這切口十分平整,從切開的位置以及裡面的器官來看,這是為了給屍體放血。
這分明就是有預謀的殺人分屍,而且從手法來看,兇手很有經驗。而陳勇鋒卻說這是一次意外,偶然爭吵後才發生的事。
審訊進行的同時,外邊的偵查人員開始對陳勇鋒進行深入調查。經過瞭解得知,陳勇鋒是剛剛搬到這個地方的,之前並不住在這裡。
警方隨後找到了陳勇鋒之前的住處,葡萄棚路的一幢小樓裏的二樓出租屋。恰好這間房還沒有租出去,依舊空著,警方立刻對房間進行了勘察。
據房東講,陳勇鋒租房的時候說是準備在這裡收購二手家電等。但是租了不久後就搬走了,說是嫌這裡住的人多,不方便,陳勇峰搬走後,屋裡還沒來得及打掃。
果不其然,在陳勇鋒曾經租過的這間屋子裏,警方找出眾多證據,例如牆面上噴濺的暗紅色斑點,以及毛髮等,甚至還有一些遺留的肉末“殘渣”……
經過法醫確認,這些東西全部來自人體。
在强有力的證據面前,陳勇鋒開始還是含糊其辭,東一榔頭西一棒槌,什麼也說不清楚。沒過多久,就撐不住了,主動交代了一切。
殺人沒什麼樂趣,分屍的時候覺得他們挺可憐的,也沒有多少錢
2003年年初,一事無成的陳勇鋒迷茫地來到了溫州,他也曾想著去找個正經工作。但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直沒找下個合適的工作。
一次賣廢紙箱的時候,和一名收購廢品的大爺閒聊了起來。陳勇鋒好奇地問道:“收這些東西能掙錢嗎?都是別人不要的東西,你們還特意花錢收?”
大爺神秘兮兮地說:“變廢為寶,說的就是我們這個行業,你可別小看這些沒人要的廢品,稍加處理,廢品變寶貝……”
“是嘛,要真有這麼掙錢,那我也收廢品去了!”陳勇鋒開玩笑地說了一句。
沒想到的是,這句看似開玩笑的話卻被他自己說中了。只不過陳勇鋒收得不是破爛,收得是“人命”!
2月28日的下午,陳勇鋒在外面閒逛時,看到一個收購廢品的人正在往車上搬運三個消毒櫃。陳勇鋒看到後,向收破爛地表示,自己想買一個,家裡用。
談好價格後,兩人一起來到了陳勇鋒的住處,把消毒櫃抬到家裡後。陳勇鋒把錢遞給了收廢品的那個人,當他拿出錢給陳勇鋒找零的時候。陳勇鋒看到他手裡的錢厚厚的(其實只是零錢多),也不知有多少。
突然,陳勇鋒腦海中閃出一個邪惡的念頭,殺人劫財。說罷,他趁著收廢品的人數錢的時候,拿起一把錘子,狠狠地砸向了他的腦袋……
到了晚上,陳勇鋒把屍體切割成一塊一塊的,然後裝進黑色的塑胶袋裏,先後數次將屍塊丟進了德政橋附近的河道裏。
第一次作案後,陳勇鋒難免有些緊張,連續一個多星期沒敢出門。在家中思考著接下來怎麼辦。
陳勇鋒分析了幾天得出一個結論:收廢品的一般身上都裝有現金;而且都是社會底層人員,社會關係簡單,不會有太多的人關注,即使無故消失了,也掀不起多大的浪;
有了第一次的經驗,陳勇鋒决定,繼續尋找收廢品的人下手。而且他將自己也包裝成一個收廢品的,平時騎車出去溜達,以便尋找目標。
每次他都以各種理由將同行騙到家裡,趁其不注意的時候,突然出手,將其殺害。然後進行分屍,將屍塊裝進黑色塑胶袋丟進河裡。
越殺越膽大,越殺越順手,陳勇鋒甚至開始總結殺人和分屍的經驗,逐步完善,從手法到使用工具。甚至後來專門打造了一臺“分屍臺”,每次分屍的時候,為了防止噴得到處是血,還會割開死者的脖頸進行放血……
當審訊的警察聽到陳勇鋒的供述後,氣憤地雙拳緊握,不料他卻一本正經的說道:“其實殺人沒什麼樂趣,分屍的時候覺得他們挺可憐的,也沒有多少錢……”
對於陳勇鋒而言,殺人,已經成為了他賺錢的途徑。4月5日的時候,陳勇鋒突然想到明天該交房租了,但是搶來的錢已經寄給了他的父親(說是收廢品賺的)。隨後,僅僅是為了明天交個房租,當晚,又有一名受害者遇難。
當陳勇鋒交代了所有的罪行後,警方在德政橋下的河水中共打撈出29包屍塊,經過對比後,最終有7人的遺骨被家屬領走,而這7人在受害者失踪後,都曾報過案。
陳勇鋒從3月28日開始,一直到案發時的5月24日,以同樣的手段先後作案10起,平均不到9天殺害一人,一名女性,9名男性。
而他劫掠的財物僅僅只有10032元,和一部摩托羅拉998的手機。而其中有5000元和那部手機都來自一人:受害人吳某……
2004年4月7日,碎屍狂魔陳勇鋒,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結語:
陳勇鋒被執行的時候,年僅21歲,正是少年時,卻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回望他的童年,小學讀完後就跟著一個彈棉花的師傅學了4年的手藝,但他學成後卻放弃了這門手藝,他認為這賺不到大錢。
隨後在青田縣以及溫州兩地又學過做鋁合金、電焊、服裝等等,但沒有一樣堅持下來的,都是半途而廢。他依舊認為,賺不到大錢。
這種不肯踏踏實實地走,一上來就想著賺大錢的想法,最終驅使他走向了捷徑。但更可悲的是,謀害了10條人命,卻只是搶得了10032元和一部手機……
君子愛財,一定要取之有道,賺錢走正道,生活靠努力,謀財害命、違法亂紀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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