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樣的力量】趙瑞琴:法官不是“官”,是人民的“辦事員”
“法官不是‘官’,是人民的‘辦事員’,這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趙瑞琴的座右銘。今年48歲的趙瑞琴,27年來堅守基層審判一線,她用對百姓的真情,踐行著司法為民的宗旨。5月11日17時許,在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趙瑞琴法官工作室內,一場訴前調解剛剛開始。今年3月,在被告王某缺席的情况下,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一審判令王某償還剩餘欠款及利息,王某不服提出上訴。截至目前,趙瑞琴已審理案件3700餘件。
“法官不是‘官’,是人民的‘辦事員’,這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趙瑞琴的座右銘。今年48歲的趙瑞琴,27年來堅守基層審判一線,她用對百姓的真情,踐行著司法為民的宗旨。5月11日17時許,在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趙瑞琴法官工作室內,一場訴前調解剛剛開始。今年3月,在被告王某缺席的情况下,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一審判令王某償還剩餘欠款及利息,王某不服提出上訴。截至目前,趙瑞琴已審理案件370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