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官’,是人民的‘辦事員’,這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趙瑞琴的座右銘。
趙瑞琴
今年48歲的趙瑞琴,27年來堅守基層審判一線,她用對百姓的真情,踐行著司法為民的宗旨。
精准調解化干戈為玉帛
“你們以前是鄰居,又是熟人,既然來到我這兒,咱們就和和氣氣地商量……”5月11日17時許,在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趙瑞琴法官工作室內,一場訴前調解剛剛開始。為了緩和緊張的氣氛,趙瑞琴一邊說,一邊笑著給雙方當事人倒茶。
馬某和王某本是鄰居,因開的店面相鄰,關係不錯。2012年至2013年,王某陸續向馬某借款16萬元,之後王某僅還了一部分。馬某夫婦向王某多次催要無果,無奈於今年1月將王某告上法庭。今年3月,在被告王某缺席的情况下,瑪納斯縣人民法院一審判令王某償還剩餘欠款及利息,王某不服提出上訴。
調解中,雙方在還款利息和期限上僵持不下。趙瑞琴不急不躁,耐心聽取雙方陳述和訴求,採取背靠背的管道,從情、理、法方面分別對雙方進行講解和疏導。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悉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並握手言和,由王某償還馬某本息共計19萬元,每月償還欠款6500元。“因為這件事,這幾年我一直睡不好覺,今天心裡的大石頭終於能落下來了,謝謝趙法官!”馬某感激地說。
“調解案件,除了要有深厚的理論功底,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當事人面對面溝通時,瞭解當事人所思所想,對症下藥,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趙瑞琴說。
有一次,昌吉市六工鎮的張某等人因不履行贍養的義務,被母親秦某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庭審中,部分子女以母親偏心、處事不公為由,仍不同意承擔贍養費。趙瑞琴從尊老愛幼、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入手,並依法講清了贍養老人的義務及不履行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擺事實、講道理,還設身處地讓兒女講出心中的委屈。
話說開了,氣順了,趙瑞琴趕緊“趁熱打鐵”,邀請當事人的近親屬、村幹部到現場參與調解,雙方當事人深受觸動,最終7個子女均同意贍養老人,並定期支付贍養費,一家人重歸於好。
總結創新打造服務品牌
20多年的基層工作使趙瑞琴更好地瞭解掌握了基層羣衆的情况,在審判工作中,她結合實際,創新辦案管道,把情、理、法三者融為一體,堅持以心暖人、以情動人、以法服人,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趙瑞琴和同事討論工作
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轄區有3鎮1鄉。2012年,趙瑞琴來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任庭長。細心的她發現,回族居民喜歡喝蓋碗茶,無論是親友來訪,還是法官巡迴辦案,每到回族居民家中,主人都會沏上蓋碗茶熱情招待。2013年,她在領導的關心和同事的支持下,建起了“蓋碗茶”調解室,把蓋碗茶引進到法庭中,趙瑞琴用茶桌代替法臺,與當事人一起喝茶、嘮嗑,直到解開對方心裡的疙瘩,法庭調解成功率大大提升,息訴率達100%,成為新疆法院系統調解工作的一大特色。
冷卻調解、換位思考調解、親情疏導調解、案列指引調解……在趙瑞琴法官工作室的一面牆上,記者看到十餘個圓形模塊有序分佈在牆面上,仔細一看,才發現是不同的調解方法。“比如離婚案件,雙方情緒很大,就需要用冷卻調解法;對於贍養、繼承、撫養糾紛案件,涉及到親情,一紙判决就顯得冰冷了,我們就採取親情疏導法……”趙瑞琴介紹。
2019年,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以她的名字打造了“趙瑞琴法官工作室”。她認真梳理審理過的不同類型案件,提煉總結出“十大調解法”,即“趙瑞琴法官工作法”,同年在全疆推廣。
一心為民守護公平正義
趙瑞琴常說,我們頭頂的是國徽,代表著國家的尊嚴,黨和人民的希望;肩扛天平,象徵著社會的公平和司法的正義。從事審判工作多年,趙瑞琴始終不為錢物所動、不被人情左右,堅決不辦關係案和人情案。
2008年,趙瑞琴審理一起雇員損害賠償糾紛案時,被告否認受害方是自己所雇傭人員,並通過朋友出面找到趙瑞琴送禮說情,要求網開一面,被趙瑞琴嚴詞拒絕。
“法官只有心中裝有人民群眾,切身為他人著想,才是一名真正的、人民信賴的好法官。”趙瑞琴說。
有一次,一對夫妻來法院打離婚官司。庭審中,女方同意離婚,但提出在男方去內地居住期間,自己因生活困難借了1萬餘元的外債,希望由男方承擔,通過調解,男方同意承擔。但就在雙方簽離婚協議時,女當事人突然跪下懇求趙瑞琴,稱希望男方先還欠款,再辦離婚手續。
一般涉及債務事項的離婚糾紛,債權人通常要另行主張,但趙瑞琴出於從根源上徹底解決衝突的考慮,給男方做思想工作。一個星期後,男方把錢帶到法院當庭給付債權人,夫妻雙方達成協議並領取民事調解書。誰知,剛走出法庭,女當事人就在過道內對趙瑞琴破口大駡。趙瑞琴聽到了,什麼也沒說,只是反復在一張紙上描寫一個“忍”字。
最後,經過法院督察長做工作,女當事人說出了心裡話,並向趙瑞琴賠禮道歉。原來男方離家幾年,對她不管不問,本想案結後臭駡男方一頓,沒想到男方走得快,就把怨氣撒到趙瑞琴身上。“你的年齡和我父親差不多,你的難處我也能理解,有怨氣也情有可原,這件事只要處理的讓你們滿意就好。”趙瑞琴說。
趙瑞琴從事法院工作以來,把審判工作視為生命,長期紮根基層,忘我工作。然而,作為女兒、妻子、母親,趙瑞琴虧欠親人很多。“我也感謝家人的支持和理解,尤其是我的丈夫對家庭付出了很多。”趙瑞琴說。
截至目前,趙瑞琴已審理案件3700餘件。她先後被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滿意公務員”榮譽稱號,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十佳女法官”“辦案榜樣”“優秀法官”榮譽稱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最美基層法官提名獎”“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面對各項榮譽和羣衆的讚譽,趙瑞琴堅定地說:“今後,我會繼續做好羣衆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讓人民群眾滿意。”
作者/馬曉芳張佳
編輯/吳幸子
主編/陳楠
總編/王定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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