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副局長犯15罪判死緩,“穿警服的黑老大”,其父是市委書記
曾任吉林省通化市警察局常務副局長等職的王禹帆,是一比特官二代,他的父親曾任通化市委書記,王禹帆被稱為“穿警服的黑老大”。2009年11月24日,身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貪污罪,組織賣淫罪等15項罪名的王禹帆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9年3月22日,蘭州監獄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議書,建議對王禹帆予以减刑6個月。
曾任吉林省通化市警察局常務副局長等職的王禹帆,是一比特官二代,他的父親曾任通化市委書記,王禹帆被稱為“穿警服的黑老大”。2009年11月24日,身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貪污罪,組織賣淫罪等15項罪名的王禹帆被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9年3月22日,蘭州監獄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議書,建議對王禹帆予以减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