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涉惡企業家職務侵佔3億獲刑15年檢方抗訴:重罪輕判,量刑畸輕

大連涉惡企業家職務侵佔3億獲刑15年檢方抗訴:重罪輕判,量刑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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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遼寧省大連市一惡勢力集團首要分子王振國因犯尋釁滋事罪、職務侵佔罪獲判有期徒刑15年,並責令向被害公司退賠犯罪所得贓款5900餘萬元。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重罪輕判,量刑畸輕,應提出抗訴。2021年10月9日,遼寧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對王振國案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