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案例分析|最高法確認金融機構借款利率司法保護上限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公眾號發佈了一則題為“最高法院:金融機構借款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為年利率24%”的文章,以案號為最高法民終1323號的裁判文書為例進行分析。該案件的整體過程很長,筆者梳理出各項關係,如下圖。由此,可以明確,在金融機構所參與的借款合同內,利率上限適用依據仍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强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幹意見》規定的24%/年,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决定》規定的四倍LPR。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公眾號發佈了一則題為“最高法院:金融機構借款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為年利率24%”的文章,以案號為最高法民終1323號的裁判文書為例進行分析。該案件的整體過程很長,筆者梳理出各項關係,如下圖。由此,可以明確,在金融機構所參與的借款合同內,利率上限適用依據仍然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强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幹意見》規定的24%/年,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决定》規定的四倍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