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2月起執行新峰穀分時電價機制
為深化電價改革、完善電價形成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峰穀分時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315千伏安及以上未執行峰穀電價的商業用戶,部分水產類用戶及5G基站用戶可自主選擇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同時提出電動汽車充電按場所執行相關政策,讓更多車主能够享受到低谷電價優惠政策。
為深化電價改革、完善電價形成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峰穀分時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315千伏安及以上未執行峰穀電價的商業用戶,部分水產類用戶及5G基站用戶可自主選擇執行峰穀分時電價政策,同時提出電動汽車充電按場所執行相關政策,讓更多車主能够享受到低谷電價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