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一場荒唐的家庭倫理案

湖北宜昌一場荒唐的家庭倫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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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0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劉某梅犯故意殺人罪的主犯,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從犯向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審維持原判,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的2009年劉某梅减為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