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225.5萬元!寧波市資規局原副局長鄭聲軒一審被判四年九個月
2021年12月28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原副書記、副局長鄭聲軒受賄案。該案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衛華擔任審判長,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鄭聲軒及其辯護人參加訴訟。經過庭審,法庭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鄭聲軒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鄭聲軒受賄犯罪違法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21年12月28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原副書記、副局長鄭聲軒受賄案。該案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衛華擔任審判長,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鄭聲軒及其辯護人參加訴訟。經過庭審,法庭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鄭聲軒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鄭聲軒受賄犯罪違法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