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業主不同意甚至阻撓老舊社區增設電梯,法院做出判决
本網訊10月27日16時許,在巴南區馬王坪一社區中庭院壩內,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利用“車載便民法庭”在此巡迴審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件。由於被上訴人不同意增設電梯而阻撓施工,上訴人起訴至法院請求排除被上訴人的阻撓施工行為,並賠償工程延期損失。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用輝、法官陳華和段曉玲組成合議庭辦理該案。當天15時,在車載法庭旁,劉用輝敲響了法槌。
本網訊10月27日16時許,在巴南區馬王坪一社區中庭院壩內,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利用“車載便民法庭”在此巡迴審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件。由於被上訴人不同意增設電梯而阻撓施工,上訴人起訴至法院請求排除被上訴人的阻撓施工行為,並賠償工程延期損失。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用輝、法官陳華和段曉玲組成合議庭辦理該案。當天15時,在車載法庭旁,劉用輝敲響了法槌。
“現在宣佈開庭。上訴人韓某與被上訴人韓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符合獨任審理的條件,且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由審判員張銀生獨任審理……”。該案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敲響了海東中院適用獨任制審理普通程式民事二審案件“第一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