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業主不同意甚至阻撓老舊社區增設電梯,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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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網訊10月27日16時許,在巴南區馬王坪一社區中庭院壩內,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利用“車載便民法庭”在此巡迴審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件。由於被上訴人不同意增設電梯而阻撓施工,上訴人起訴至法院請求排除被上訴人的阻撓施工行為,並賠償工程延期損失。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用輝、法官陳華和段曉玲組成合議庭辦理該案。當天15時,在車載法庭旁,劉用輝敲響了法槌。

市民旁聽庭審

本網訊(記者張柳妞)10月27日16時許,在巴南區馬王坪一社區中庭院壩內,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市五中法院)利用“車載便民法庭”在此巡迴審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上訴案件。

該案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系該社區一棟老舊住宅同一單元業主,該單元共有24戶業主。為方便出行,經該單元20戶業主同意,决定由上訴人等人自籌資金增設電梯,經申請獲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簽訂了電梯購買契约和施工契约。由於被上訴人不同意增設電梯而阻撓施工,上訴人起訴至法院請求排除被上訴人的阻撓施工行為,並賠償工程延期損失。因一審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遂上訴至市五中法院。

市五中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劉用輝、法官陳華和段曉玲組成合議庭辦理該案。當天15時,在車載法庭旁,劉用輝敲響了法槌。舉證、質證……法庭充分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並引導雙方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展開了充分、激烈的辯論。16時庭審完畢,法官宣佈休庭。合議庭3比特法官在車載法庭內進行了10分鐘研究討論,當庭判决被上訴人停止對案涉樓房增設電梯施工的阻撓行為。

本文內容由武漢晨報綜合整理自重慶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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