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擬立法推進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讓臺胞逐步享受與我省居民同等待遇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草案)》。作為在全國對臺工作領域創制性的地方立法,條例草案以向臺灣同胞提供與我省居民同等待遇、促進經濟文化全方位交流合作為主線,力圖以法治管道鞏固提升蘇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草案)》。作為在全國對臺工作領域創制性的地方立法,條例草案以向臺灣同胞提供與我省居民同等待遇、促進經濟文化全方位交流合作為主線,力圖以法治管道鞏固提升蘇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9月1日起,《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正式施行。作為一部首創性的地方性法規,該條例重點圍繞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吸引臺灣青年來蘇交流合作等方面作了規定,積極為臺灣同胞在我省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我省居民同等待遇。
11月7日,由海南省臺灣事務辦公室、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個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積極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在2023台商峰會上正式發佈。《措施》旨在進一步吸引臺灣同胞全面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分享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機遇,打造更高層次、更高水准的對臺交流、經貿合作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