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開展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問答
近日,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聯合製定《關於開展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對我省部分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組織繳費部分。針對廣大繳費人關注的熱點,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給出了解答。
近日,省人社廳、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聯合製定《關於開展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對我省部分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組織繳費部分。針對廣大繳費人關注的熱點,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給出了解答。
省醫保、發改、財政、稅務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通知,就階段性緩繳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組織繳費有關事項進行明確。自7月至9月,我省對全省中小微企業和以組織管道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3個月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組織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