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珠海二手房買賣個稅降為1%!
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官網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根據公告,珠海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其中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個稅降低後,市民購房是否會優先考慮二手房?
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官網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根據公告,珠海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其中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個稅降低後,市民購房是否會優先考慮二手房?
又可以省一筆錢啦!近日,東莞市稅務局、珠海市稅務局、肇慶市稅務局、江門市稅務局、惠州市稅務局、揭陽市稅務局分別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全額2%或者差額20%。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