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官網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
根據公告,珠海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其中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後,意味著交易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普通住宅可以節省2萬元的個稅。此外,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較之前均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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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康傑
【作者】何康傑
【來源】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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