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這項費用要降了,
又可以省一筆錢啦!
廣東多地正式官宣:
11月起,
二手房交易個稅調整為1%!
近日,東莞市稅務局、珠海市稅務局、肇慶市稅務局、江門市稅務局、惠州市稅務局、揭陽市稅務局分別發佈公告稱:11月1日起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
資料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攝
11月起東莞二手房個稅調整為1%
一套300萬元房子可省3萬元個稅
10月30日,
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發佈公告稱:
11月1日起,
東莞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
劃重點!
自2021年11月1日起:
一、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
二、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此前東莞二手房交易個稅
可按照兩種方式徵收:
全額2%或者差額20%。
本次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
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後,
意味著一套300萬元的房子
可以節省3萬元的個稅。
此外,
二手非住宅(公寓、辦公室、商鋪、車位等)
交易稅費負擔也降低了。
降了!明天起,珠海二手房買賣個稅降為1%
10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官網發佈公告稱,
11月1日起珠海正式降低二手房交易個稅。
根據公告
珠海將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其中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後,意味著交易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普通住宅可以節省2萬元的個稅。
此外,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較之前均有所降低。
肇慶個人轉讓二手房所得稅徵收率下調為1%
10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肇慶市稅務局發佈公告稱,
11月1日起調整肇慶市
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
具體調整如下:
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
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明確了!江門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稅核定徵收率降為1%
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關於明確江門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下稱《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執行。
根據《公告》,江門市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
此外,《公告》還明確,江門市個人轉讓二手住宅暫免征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為5%。
對於此番調整的背景,《公告》也進行了解讀:
廣東省(不含深圳,下同)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的核定徵收率地區之間均存在較大差异。核定徵收率的差异導致相鄰地區納稅人和不同地區有房產交易的納稅人,對此爭議較大,帶來征納衝突,不利於公平市場交易和優化資源配置。
為營造全省公平統一的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若幹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製定了本《公告》。
惠州: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
10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稅務局發佈公告稱,
調整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有關事項。
其中,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對拍賣等特殊情形轉讓的,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執行。
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11月起執行!揭陽二手房交易稅費有大調整
10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揭陽市稅務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揭陽市稅務局關於調整揭陽市個人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的公告。
公告顯示,個人轉讓二手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1.5%。個人轉讓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率調整為5%。
個稅降低後,
你購房會優先考慮二手房嗎?
你還有哪些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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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賀風玲)綜合自東莞陽光網、南方+、東莞市稅務局、珠海市稅務局、肇慶市稅務局、江門市稅務局、惠州市稅務局、揭陽市稅務局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賀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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