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試行)》的政策解讀
為優化營商環境,更好保障二手小客車流通行業發展,便利該行業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的周轉流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四部門聯合製定了《北京市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試行)》,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起實施。
為優化營商環境,更好保障二手小客車流通行業發展,便利該行業企業收購、銷售二手車的周轉流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交通管理局四部門聯合製定了《北京市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辦法(試行)》,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起實施。
為鼓勵二手車經銷企業規模化發展,繁榮二手車市場,加快二手車流通,促進汽車消費,市商務局制定出臺了《關於實施二手車經銷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自我市列為首批二手車出口試點城市以來,我市一直堅持“穩妥審慎、逐步放開、放管結合、市場主導”原則,加快推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我市二手車出口工作取得了顯著進展,為我市外貿穩規模優結構,以及國內汽車消費陞級發揮了促進作用。近期,根據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於二手車出口有關事項的公告》(2024年第6號)及《關於進一步做好二手車出口工作的通知》(商貿發〔2024〕25號,以下簡稱《通知》),市商務局聯合了市經信局、市警察局、市交通委、北京海關共同起草了《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答:實施時間為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時。補貼申請時間為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時止。如需更改補正相關資訊的,也應於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資訊的,不予辦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