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為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下簡稱271號檔案)及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等有關要求,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國資發〔2022〕5號)。
為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下簡稱271號檔案)及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等有關要求,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國資發〔2022〕5號)。
隨後,居委會(村委會)將指導監督業主組織(業委會或物管會)組織業主進行表決,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即可啟動項目報建確認工作。最後,工程完工後,實施主體應組織相關各方共同參與竣工驗收工作,出具驗收意見,這其中不僅有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也有業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