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北京 80℃ 0
摘要:為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下簡稱271號檔案)及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等有關要求,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國資發〔2022〕5號)。

為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複發展的若幹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號,以下簡稱271號檔案)及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等有關要求,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减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國資發〔2022〕5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起草背景

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在今年2月份印發271號檔案,提出43條助企紓困措施。其中在租金减免方面提出“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减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减免3個月租金”等政策措施。我市積極落實國家有關政策,並緊密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印發《通知》作為國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實施細則。

二、總體情況

《通知》包括七部分內容,明確了减免對象、减免要求、减免管道、减免流程、支持措施等政策要點。同時,為便於承租方全面瞭解政策流程,便捷高效推進减免工作,《通知》另附《操作指引》(即《通知》附件1),對减免條件、减免標準、减免流程、申報材料、諮詢通路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三、政策要點

(一)關於减免對象及認定

本《通知》適用對象為在京注册或在京納稅並承租本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京內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可通過査詢國家小微企業名錄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進行認定。

(二)關於减免標準及管道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的國有房屋,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减免2022年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减免3個月租金。承租方2022年內實際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國有房屋出租組織可採取免收、退還等管道减免租金。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按照减免標準採取免費延長契约租期等其他管道實施。

(三)關於减免流程

租金减免工作流程包括告知、申請、受理、减免四個環節。國有房屋出租組織應主動將政策告知承租方,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通過首都之窗等網站査詢减免租金的《操作指引》,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請。出租方要及時受理並告知稽核結果,履行決策程式後與相關方簽訂協定。减免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詳見《操作指引》。

(四)關於轉租行為的規定

對於存在轉租情形的房屋,如最終承租方屬於减免對象的,則轉租方不享受减免,並應將國有組織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方。國有出租組織應通過與轉租方、最終承租方共同簽訂减免協定等管道,要求轉租方將所减免租金全部减免至最終承租方。對轉租方無故截留减免租金或拒不配合减免工作的,國有房屋出租組織可在减免協定中約定採取將其列入國有房屋租賃“黑名單”、對其行為予以曝光、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等管道處理。

(五)關於責任分工

國有房屋出租組織是落實租金减免工作的實施主體,各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和各市管企業負責組織所管理國有組織開展租金减免工作。符合條件的承租方可向國有房屋出租組織諮詢相關政策及流程,如有爭議,也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况。相關聯繫方式見《操作指引》。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