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准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規範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製定了條例中所涉及的21項行政處罰職權的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規範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製定了條例中所涉及的21項行政處罰職權的裁量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答:2021年1月22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主席令第70號)公佈,自2021年7月15日起實施,其中第三四十條規定“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製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