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問答關於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10月1日起,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可以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了。
10月1日起,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可以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了。
為鞏固拓展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工作成果,幫助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畧,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64號)要求,自2022年起對本市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代繳部分或全部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