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政法新聞】兒童失足落水警察奮力施救
經查看,發現是一名落水兒童。警察楊苡棟迅速組織民輔警將落水兒童打撈上岸。此時,孩子處於昏迷狀態、沒有意識,執勤警察採取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緊急救援措施對落水兒童進行緊急搶救,並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護人員將孩子送往沙雅縣人民醫院進一步救治。經及時搶救,現時孩子已脫離生命危險。
經查看,發現是一名落水兒童。警察楊苡棟迅速組織民輔警將落水兒童打撈上岸。此時,孩子處於昏迷狀態、沒有意識,執勤警察採取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等緊急救援措施對落水兒童進行緊急搶救,並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護人員將孩子送往沙雅縣人民醫院進一步救治。經及時搶救,現時孩子已脫離生命危險。
吳先生並沒有留意到這一情況,駕駛車輛不慎軋到兒子。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小吳死因符合道路交通事故,並致顱腦損傷。事後,吳先生夫婦認為保險公司應負賠償責任,並起訴到法院。涉案車輛登記由保險公司承包交強險及商業險100萬元,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138萬餘元。最終,被告人小舒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一年。
11月2日15時,隨著法槌聲響起,舒城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舒城縣警察局交通管理大隊秩序管理中隊輔警王某某受賄罪一案。經統計,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共收受程某給予的錢款合計151335.16元。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受賄犯罪事實。案發後,被告人王某某已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宣判後,王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案例二,河北一名輔警被判刑6個月。